6 月 17 日,为了不断提高整车安全性能,积极推进汽车安全领域、环保与节能领域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标委开展了《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等九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修订,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其中《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规定了汽车软件升级管理体系要求、车辆要求、试验方法、车辆型式的变更和扩展、说明书、标准实施等内容。
在软件升级管理体系要求4.1 则明确要求对于每次软件升级,车辆制造商应记录并安全存储要求的相关信息,该信息应至少保存至车型停产后 10 年。
此外,在软件升级管理体系要求4.5在线升级的附加要求中指明,若在线升级是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进行,车辆制造商应证明其采用了过程和程序以确保该在线升级不会影响车辆安全。
同时,当在线升级需要特定的技能或复杂操作时,车辆制造商应证明其采用了过程和程序以确保只有在专业人员在场或执行该操作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在线升级。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王鸣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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