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工信局对《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再次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明确了补贴标准:
(一)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按照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 1.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 不高于 300 元/千瓦。2.交流充电桩:不高于 60 元/千瓦。3.换电设施:不高于 2000 元/千瓦。
(二)市平台运营补贴。根据每年省下达广州市的资金量情 况,不高于 100 万元/年。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表示,此次修订是为了更好促进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市场的发展,充分释放广州充电设施投资运营商的经营活力,更好地提升广州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能力和水平。
点击下载附件:《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王鸣幽
本文地址:https://www.d1ev.com/news/zhengce/116586
文中图片源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admin#d1ev.com(#替换成@)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