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简化车辆产品准入,减轻企业负担,4月3日,工信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系族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申请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时,可依据本细则规定按系族进行申报。
车辆生产企业采用产品系族申报时,应当按照《车辆产品系族划分原则及技术要求》对申报车型进行系族划分,并在同一个系族中选取一个或多个代表车型进行产品检验。
如果此项改革措施落地执行,就意味着未来生产同一系族内的产品,将不需要重新申请公告,极大减轻车辆生产企业的负担。
但值得注意的是,新能源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校车、专用作业车、三轮汽车、电动摩托车产品暂不实施系族管理。
以下为政策原文:
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系族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落实《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推行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系族化管理,简化车辆产品准入,减轻企业负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申请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时,可依据本细则规定按系族进行申报。
新能源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校车、专用作业车、三轮汽车、电动摩托车产品暂不实施系族管理。
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道路机动车辆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系族准入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装备中心”)负责产品系族的申报受理、技术审查等工作。
第四条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采用产品系族申报时,应当按照《车辆产品系族划分原则及技术要求》(见附件)对申报车型进行系族划分,并在同一个系族中选取一个或多个代表车型进行产品检验。
第五条 同一系族中选取的代表车型,其检验结果应当能代表系族中所有车型的性能,保证系族中所有车型均应当符合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相关技术标准。
第六条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可自主选择具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产品系族检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车辆产品系族划分原则及技术要求》开展相关检验检测工作,出具《系族检验统计表》及检验报告。
第七条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按系族申请产品准入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系族的基本情况、技术参数及系族划分说明;
(二)系族各车型的主要技术参数;
(三)确定代表车型的说明;
(四)代表车型的检验资料,包括《系族检验统计表》、代表车型样车情况说明、检验报告等;
(五)《管理办法》关于产品准入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 产品系族的申报受理、审查和决定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
第九条 装备中心负责对已准入产品系族建立系族数据库,并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条 已准入产品系族发生变化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要求,根据变化情况对系族划分及代表车型重新评估,并进行扩展申报。
当系族中新增加或减少车型时,系族划分和代表车型选取应当仍能符合《车辆产品系族划分原则及技术要求》;必要时,应当重新选取代表车型进行相关检验。
当系族中车型申请扩展变更技术参数时,其应当满足《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且对该系族划分和代表车型选取不产生影响;必要时,应当重新选取代表车型进行相关检验。
第十一条 《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发生变更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变化情况对系族划分及代表车型重新评估。有影响时,需重新选取代表车型进行相关检验。
第十二条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在开展系族申报工作中应当诚实守信,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本细则的要求,规范开展相关工作,确保申报和生产的产品符合《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的规定。如有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将暂停或撤销产品系族申报资格。
第十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管理办法》,对批准的系族及系族内产品进行管理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违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
第十四条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
系族申报:是指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在申请车辆产品准入时,对多个单一车型按系族进行划分,选择代表车型进行检验,同时申请一系列产品准入的工作程序。
系族:是指具有相同或相似结构、特征的一系列单一车型的组合,其主要性能和功能等方面无明显差别。
代表车型:在同一个系族中选取进行检验的车型,其检验结果应当能代表系族中所有车型的性能。
车型:由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按照《车辆产品型号编制规则》命名确定的一类车辆。
专用作业车:是指GB/T 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第2.1.2.3.5所定义车型。
第十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应依据《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审查要求》及系族管理实施情况,适时调整《车辆产品系族划分原则及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年××月××日起施行。
附件:《车辆产品系族划分原则及技术要求》
附件:
《车辆产品系族划分原则及技术要求》
一、车辆产品系族划分原则
1、乘用车类(M1)
同一车型系族产品至少应在下列主要方面无差别:
(1)生产企业:指《公告》内车辆产品的生产企业名称相同(下同)
(2)车身结构型式
(3)承载方式:承载式和非承载式
(4)多阶段制成车辆的前一级生产企业
(5)动力装置:
a.工作原理,如点燃式、压燃式
b.燃料类别,如汽油、柴油、LPG、NG、两用燃料等
c.位置(前、中、后)及布置方式(横置、纵置)
(6)车轴数
(7)转向轴(数量)
(8)适用的排放标准及实施阶段。
注:车身结构型式是指车身在主要设计方面的结构、外形、尺寸无明显差别,但不包括由于加装/选装前后防撞杆、顶置行李架、天线、外挂式备胎、进气隔珊、附加照明灯具等引起的车身外形和尺寸变化;对于轿车,至少B柱之前车身结构相同。
2、客车类(M2、M3)
同一系族产品至少应在下列主要方面无差别:
(1)生产企业
(2)多阶段制造车辆的前一级生产企业
(3)产品用途分类(客车、城市客车)
(4)GB/T 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的分类》定义的级别(A级、B级、I级、II级、III级)
(5)车身/底盘:
承载式车身主要结构相同;非承载式车身,底盘基本构成部件的设计和构造相同
a.承载方式,如:承载式、非承载式等
b.结构形式,单层/双层,低地板,整体式/铰接式
c.车身型式,骨架车身与冲压车身等
(6)动力装置:
a.工作原理,如点燃式、压燃式
b.燃料类别,如汽油、柴油、LPG、NG、两用燃料等
c.位置(前、中、后)及布置方式(横置、纵置)
(7)车轴数
(8)驱动轴(数量、位置、连接)
(9)转向轴(数量、位置)
(10)适用的排放标准及实施阶段。
3、货车及底盘(非整体式)(N1、N2、N3 )
同一系族产品至少应在下列主要方面无差别:
(1)生产企业
(2)多阶段制成车辆的前一级生产企业
(3)GB/T 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的分类》定义的类别(N1、N2、N3)
(4)车身/底盘:
承载式车身主要结构相同;非承载式车身,底盘基本构成部件的设计和构造相同。
a.承载方式,如:承载式、非承载式等
b.驾驶室型式(长头/短头/平头)相同,选装普通、半高顶、高顶驾驶室、单排、排半、双排驾驶室、带卧铺驾驶室可以认为驾驶室型式相同
c.货厢型式,如普通货车(平板、栏板、仓栅、厢式)、自卸货车、半挂牵引车、多用途货车等
(5)动力装置:
a.工作原理,如点燃式、压燃式
b.燃料类别,如汽油、柴油、LPG、NG、两用燃料等
(6)车轴数
(7)转向轴(数量、位置)
(8)适用的排放标准及实施阶段。
4、专用车类
同一系族产品至少应在下列主要方面无差别:
(1)生产企业
(2)多阶段制成车辆的前一级生产企业和车辆类型
(3)GB/T 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中定义的车辆类型(专用乘用车、专用客车、专用货车)
(4)GB/T 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的分类》定义的车辆类别;(M1、M2、M3、N1、N2、N3)
(5)专用装置结构型式(厢式/客厢式结构、罐式结构、专用自卸结构、仓栅式结构、起重举升结构、特种结构)
(6)车身型式(承载式、非承载式)
(7)驾驶室型式(长头/短头/平头)
(8)动力装置:
a.工作原理,如点燃式、压燃式
b.燃料类别,如汽油、柴油、LPG、NG、两用燃料等
(9)车轴数
(10)转向轴(数量、位置)
(11)适用的排放标准及实施阶段。
注:
1、采用二类底盘或整车进行改装的车辆,对车身承载型式无要求。
2、专用装置结构型式定义:
▶厢式结构
载货或载客部位的结构为独立的封闭结构车厢(可与驾驶室联成一体)。
▶罐式结构
载货部位的结构为罐状容器。
▶专用自卸结构
装备有整体式车箱(罐体)自装卸机构,或便于货物卸料的车箱(罐体)倾斜机构,或者水平挤压装卸料机构。
▶仓栅式结构
载货部位的结构仓笼式或栅栏式结构车厢,仓笼或栅栏内按一定的距离安装有格栅。
▶起重举升结构
装备有起重设备或可升降作业台(斗)的结构。
▶特种结构
指具有桁架结构、特种平板结构等各种特殊结构。
3、选装普通、半高顶、高顶驾驶室、单排、排半、双排驾驶室、带卧铺驾驶室可以认为驾驶室型式相同。
5、挂车类(O1、O2、O3、O4 )
同一系族产品至少应在下列主要方面无差别:
(1)生产企业
(2)车辆类型,如牵引杆挂车、半挂车、中置轴挂车等
(3)结构型式,包括普通运输挂车(平板式、栏板式、仓栅式、厢式、自卸式)、罐式挂车、低平板挂车、集装箱运输挂车、车辆运输挂车等)
(4)轴数
(5)制动系型式,如:无制动器、惯性制动、动力制动(助力式)等
(6)车架纵梁结构:大鹅颈、小鹅颈、平直梁。
6、摩托车类(L)
同一车型系族产品至少应在下列主要方面无差别:
(1)生产企业
(2)产品的商标和名称
(3)车架特征:
a.尺寸:前伸角,发动机安装尺寸和车架基准尺寸变化不大于3%
b.车架形式:菱形、摇篮形、双摇篮形、框架形等
c.车架材料:钢质、铝质等
d.成型方法:冲压、焊接、铸造、型材等
(4)发动机型式
(5)有无驾驶室、驾驶室形式、转向形式、传动方式,
(6)适用的排放标准及实施阶段。
注:发动机型式相同指发动机气缸数与排列型式、气门数、缸径与行程、配气机构、冷却方式、润滑方式、变速器型式相同,功率变化不超过30%。
二、车辆产品系族命名规则
1.系族型号应由七位英文字母、数字组合而成;
2.系族型号编制:企业代码(3位)+系族特征代码(1位)+自定义代码(3位),形式如下:
2.1企业代码是指产品型号中前两位或三位字母,如果企业代码为两位时,系族型号第三位应使用符号“-”(短横)代替。
2.2系族特征代码应按下表编写
系族类别 | 系族特征代码 | 系族名称 |
货车 | 1 | 普通货车系族、多用途货车系族 |
3 | 自卸货车系族 | |
4 | 牵引车系族 | |
专用车 | 5 | 专用乘用车系族、专用客车系族、专用货车系族 |
客车 | 6 | 客车系族、城市客车系族 |
乘用车 | 7 | 轿车系族、其他乘用车系族 |
挂车 | 9 | 牵引杆挂车系族、半挂车系族、中置轴挂车系族 |
摩托车 | A | 燃油摩托车系族 |
2.3自定义代码由英文字母、数字组合。
三、系族代表车型及检验项目选取原则
1.车辆产品系族中代表车型的检验结果应能覆盖和代表系族内其他车型,代表车型可按以下原则组合选取。
1.1乘用车(M1)
选择尺寸最长、排量最大、额定载客人数最多的车型作为系族代表车型。
1.2客车(M2、M3):
在同一车长尺寸段内选择尺寸最长、座位数或额定载客人数(有乘客站立区时)最多的车型作为系族代表车型。
车长(L)尺寸段分为:L>11m; 11m≥L>9m; 9m≥L≥6m; L<6m。
1.3对于货车(N1、N2、N3):
选择尺寸最长、总质量最大、整备质量最小的车型作为系族代表车型;
仅选装普通、半高顶、高顶驾驶室而构成的系列车型如按同一系族申报,可以选择其中任一型式驾驶室车型作为代表车型;仅选装单排、排半、双排驾驶室而构成的系列车型如按同一系族申报,可以选择其中任一型式驾驶室车型作为代表车型;
同一系族的普通货车,代表车型的选取应按厢式、仓栅、栏板、平板结构顺序确定。
1.4专用车
选择尺寸最长、整备质量最大的车型作为系族代表车型;
对于GB 7258标准中有特殊技术要求的车辆(如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旅居车等)应有对应车型作为代表车型进行相关检验。
专用乘用车、专用客车的同一系族车型,应选择座位数最多和最少的车型分别作为代表车型。
罐式结构的车型还应选择罐体体积(按外形尺寸计算)最大和最小的车型做为代表车型。
1.5挂车(O1、O2、O3、O4 ):
选择尺寸最长、整备质量最小的车型作为系族代表车型;
同一系族的普通运输挂车,代表车型的选取应按厢式、仓栅、栏板、平板结构顺序确定。
罐式结构的车型还应选择罐体体积(按外形尺寸计算)最大和最小的车型做为代表车型。
1.6摩托车(L)
选择尺寸最长、设计车速最高的车型作为系族代表车型。
2.系族车型检验项目及检验方式
2.1 汽车类产品
项目 | 序号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及检验项目 | 检验方式 | |||
01一般安全 | 01-01 | GB7258 |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 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及发光强度 | 选取代表车型 | ||
侧倾稳定性 | |||||||
燃油系统及排气管 | |||||||
汽车标记 | |||||||
车身反光标识安装和粘贴要求 | |||||||
机动车安全运行强制性项目 | |||||||
01-02 | GB11562 | 汽车驾驶员前方视野要求及测量方法 | 选取代表车型 | ||||
01-03 | GB15084 | 机动车辆间接视野装置性能和安装要求 | 视镜性能 | 提供零部件报告 | |||
视镜安装要求 | 选取代表车型 | ||||||
01-04 | GB11555 | 汽车风窗玻璃除霜和除雾系统的性能和试验方法 | 选取代表车型 | ||||
01-05 | GB15085 | 汽车风窗玻璃刮水器和洗涤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 选取代表车型(零部件部分需提供报告) | ||||
01-06 | GB15082 | 汽车用车速表 | 选取代表车型 | ||||
01-07 | GB4094 | 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 选取代表车型 | ||||
01-08 | GB15742 | 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 机动车喇叭性能 | 提供零部件报告 | |||
机动车喇叭装车性能 | 选取代表车型 | ||||||
01-09 | GB16735 |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 | 备案 | ||||
01-10 | GB13094 |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 | 客车结构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轮椅及其使用者的约束系统 | 提供零部件报告 | ||||||
01-11 | GB24407 | 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 | 校车项目不按系族管理 | ||||
01-12 | GB1589 |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 选取代表车型 | ||||
01-13 | GB15741 | 汽车和挂车号牌板(架)及其位置 | 选取代表车型 | ||||
01-14 | GB13392 |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 危险品车辆不按系族管理 | ||||
01-15 | GB24315 | 校车标识 | 校车不按系族管理 | ||||
01-16 | GB30509 | 车辆及部件识别标记 | 选取代表车型 | ||||
01-17 | GB21668 |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要求 | 危险品车辆不按系族管理 | ||||
01-18 | GB20300 | 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 | 危险品车辆不按系族管理 | ||||
01-19 | GB11568 | 汽车罩(盖)锁系统 | 选取代表车型 | ||||
01-20 | GB19239 | 燃气汽车专用装置的安装要求 | 装置的安装要求 | 选取代表车型 | |||
气瓶的安装强度 | 提供零部件报告 | ||||||
01-21 | GB29753 | 道路运输食品与生物制品冷藏车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 | 选取代表车型 | ||||
01-22 | GB32087 | 轻型汽车牵引装置 | 选取代表车型 | ||||
01-23 | GB30678 | 客车用安全标志和信息符号 | 选取代表车型 | ||||
01-24 | GB19260 | 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客车结构要求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1-25 | GB34659 | 汽车和挂车防飞溅系统性能要求和测量方法 | 防飞溅装置的技术要求 | 提供零部件报告 | |||
防飞溅系统的车辆安装要求 | 选取代表车型 | ||||||
01-26 | GB15740 | 汽车防盗装置 | 选取代表车型 | ||||
01-27 | GB/T37706 | 车用起重尾板安装 | 选取代表车型 | ||||
01-28 | GB/T38444 | 不停车收费系统 车载电子单元 | 提供零部件报告 | ||||
02主动安全 02主动安全 | 02-01 | GB4599 | 汽车用灯丝灯泡前照灯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2-02 | GB21259 | 汽车用气体放电光源前照灯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2-03 | GB4660 | 机动车用前雾灯配光性能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2-04 | GB11554 | 机动车和挂车用后雾灯配光性能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2-05 | GB5920 | 汽车及挂车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2-06 | GB15235 | 汽车及挂车倒车灯配光性能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2-07 | GB17509 | 汽车及挂车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2-08 | GB11564 |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2-09 | GB18099 | 机动车及挂车侧标志灯配光性能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2-10 | GB18409 | 汽车驻车灯配光性能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2-11 | GB18408 | 汽车及挂车后牌照板照明装置配光性能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2-12 | GB23255 | 汽车昼间行驶灯配光性能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2-13 | GB25991 | 汽车用LED前照灯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2-14 | GB4785 |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 选取代表车型 | ||||
02-15 | GB19151 | 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 | 提供零部件报告 | ||||
02-16 | GB16897 | 制动软管的结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 提供零部件报告 | ||||
02-17 | GB9743 | 轿车轮胎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2-18 | GB9744 | 载重汽车轮胎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2-19 | GB23254 | 货车及挂车车身反光标识 | 提供零部件报告 | ||||
02-20 | GB25990 | 车辆尾部标志板 | 车辆尾部标志板 | 提供零部件报告 | |||
车辆尾部标识板安装规定 | 选取代表车型 | ||||||
02-21 | GB12676 | 商用车辆和挂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2-22 | GB21670 | 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2-23 | GB17675 | 汽车转向系 基本要求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2-24 | GB/T13594 | 机动车和挂车防抱制动性能和试验方法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2-25 | GB26149 | 乘用车轮胎气压监测系统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 电磁兼容性 | 提供零部件报告 | |||
轮胎气压监测系统 | 选取代表车型 | ||||||
02-26 | GB24545 | 车速限制系统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3被动安全 | 03-01 | GB11551 | 汽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3-02 | GB11567 | 汽车及挂车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要求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3-03 | GB11567.1 | 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3-04 | GB11567.2 |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3-05 | GB7063 | 汽车护轮板 | 选取代表车型 | ||||
03-06 | GB20182 | 商用车驾驶室外部凸出物 | 选取代表车型 | ||||
03-07 | GB11566 | 乘用车外部凸出物 | 选取代表车型 | ||||
03-08 | GB15083 | 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3-09 | GB24406 | 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 | 校车不按系族管理 | ||||
03-10 | GB27887 | 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3-11 | GB11550 | 汽车座椅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3-12 | GB15086 | 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 门锁静载荷 | 提供零部件报告 | |||
门锁和门保持件安装要求 | 选取代表车型 | ||||||
门铰链 | 提供零部件报告 | ||||||
门锁耐惯性力 | 选取代表车型 | ||||||
滑动门 | 选取代表车型 | ||||||
03-13 | GB17578 | 客车上部结构强度要求及试验方法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3-14 | GB13057 | 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3-15 | GB20071 | 汽车侧面碰撞的乘员保护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3-16 | GB20072 | 乘用车后碰撞燃油系统安全要求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3-17 | GB17354 | 汽车前、后端保护装置 | 选取代表车型 | ||||
03-18 | GB26134 | 乘用车顶部抗压强度 | 选取代表车型 | ||||
03-19 | GB11552 | 乘用车内部凸出物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3-20 | GB26512 | 商用车驾驶室乘员保护 | 选取代表车型 | ||||
03-21 | GB26511 | 商用车前下部防护要求 | 选取代表车型 | ||||
03-22 | GB14166 | 机动车乘员用安全带、约束系统、儿童约束系统和 ISOFIX 儿童约束系统 | 安全带总成性能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汽车安全带、儿童约束系统在车辆上安装的要求 | 选取代表车型 | ||||||
03-23 | GB14167 | 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ISOFIX固定点系统及上拉带固定点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3-24 | GB11557 | 防止汽车转向机构对驾驶员伤害的规定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3-25 | GB8410 |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3-26 | GB9656 | 汽车安全玻璃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3-27 | GB18296 | 汽车燃油箱 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 提供零部件报告 | ||||
03-28 | GB38262 | 客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 提供零部件报告 | ||||
03-29 | GB34655 | 客车灭火装备配置要求 | 选取代表车型 | ||||
04环保节能 | 04-01 | GB18352.6 |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4-02 | GB18352.5 |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4-03 | GB11340 |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4-04 | GB14763 |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收集法)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4-05 | GB18285* |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 仅适用于生产一致性检查 | ||||
04-06 | GB17691 |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4-07 | GB3847* |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 | 仅适用于生产一致性检查 | ||||
04-08 | GB14762 | 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阶段)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4-09 | GB20890 | 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4-10 | GB19755 |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及测量方法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4-11 | GB1495 |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 选取代表车型 | ||||
04-12 | GB30510 | 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4-13 | GB20997 | 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4-14 | GB19578 |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4-15 | GB34660 | 道路车辆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 选取代表车型 | ||||
注:检验标准及项目发生变化时,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应当及时进行调整。
2.2摩托车类产品
项目 | 序号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及检验项目 | 检验方式 | |
01一般安全 | 01-01 | GB7258 |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 安全防护装置 | 选取代表车型 |
车辆标志 | |||||
车速表指示误差值 | |||||
车速受限车辆最高车速 | |||||
乘坐人数核定 | |||||
侧倾稳定角 | |||||
外廓尺寸 | |||||
驻车稳定角 | |||||
转向装置 | |||||
转向轴轴荷比 | |||||
01-02 | GB24155 |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 | 电动摩托车不按系族管理 | ||
01-03 | GB17352 |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后视镜的性能和安装要求 | 后视镜安装要求 | 选取代表车型 | |
后视镜性能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1-04 | GB15084 | 机动车辆 间接视野装置性能和安装要求 | 间接视野装置安装要求 | 选取代表车型 | |
间接视野装置性能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1-05 | GB15365 |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 | 选取代表车型 | ||
01-06 | GB15742 | 机动车用喇叭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 喇叭性能要求 | 可提供零部件报告 | |
装于摩托车上喇叭的性能要求 | 选取代表车型 | ||||
GB7258 | 装于摩托车上喇叭的性能要求 | 选取代表车型 | |||
01-07 | GB16735 | 道路车辆 车辆识别代号(VIN) | 备案 | ||
01-08 | GB20075 | 摩托车乘员扶手 | 选取代表车型 | ||
01-09 | GB17353 |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防盗装置 | 选取代表车型 | ||
02主动安全 | 02-01 | GB20073 |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2-02 | GB5948 | 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2-03 | GB19152 | 发射对称近光和/或远光的机动车前照灯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2-04 | GB18100.1-3 | 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2-05 | GB4599 | 汽车用灯丝灯泡前照灯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2-06 | GB4660 | 机动车用前雾灯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2-07 | GB11554 | 机动车和挂车用后雾灯配光性能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2-08 | GB17509 | 汽车及挂车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2-09 | GB17510 | 摩托车光信号装置配光性能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2-10 | GB15235 | 汽车及挂车倒车灯配光性能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2-11 | GB11564 |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 可提供CCC证书/零部件报告 | ||
03被动安全 | 03-01 | GB20074 |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外部凸出物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3-02 | GB19482 |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 可提供零部件报告 | ||
04环保节能 | 04-01 | GB14622 | 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4-02 | GB14023 | 车辆、船和内燃机 无线电骚扰特性 用于保护车外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4-03 | GB34660 | 道路车辆 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4-04 | GB/T18387 | 电动车辆的电磁场发射强度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 电动摩托车不按系族管理 | ||
04-05 | GB18176 | 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4-06 | GB/T20076 |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最大扭矩和最大净功率测量方法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4-07 | GB16169 |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4-08 | GB15744 | 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4-09 | GB16486 | 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 按照同一型式判定执行 | ||
04-10 | GB/T24157 |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续驶里程及残电指示试验方法 | 电动摩托车不按系族管理 |
注:检验标准及项目发生变化时,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应当及时进行调整。
四、车型系族主要参数表(样式)
1.乘用车类
生产企业名称 | |||
《目录序号》 | |||
车型系族型号及名称 | |||
商标 | |||
系族代表车型 | |||
系族内其他车型 | |||
侧门数量 | |||
承载方式 | |||
车身结构型式 | |||
车身本体材料 | |||
外形尺寸(mm) | 长 | 可填写系族内车型尺寸范围 | |
宽 | 可填写系族内车型尺寸范围 | ||
高 | 可填写系族内车型尺寸范围 | ||
总质量(kg) | 可填写系族内车型最大设计总质量范围 | ||
整备质量(kg) | 可填写范围 | ||
轴数 | |||
驱动轴数量和位置 | |||
转向轴数量 | |||
额定载客 | |||
动力装置 | 能量供给方式 | ||
工作原理 | |||
气缸数及排列 | |||
位置及布置方式 | |||
燃料种类 | |||
排放水平及阶段 | |||
燃料消耗量申报值(L/100km) | 可填写范围 | ||
2.客车类
生产企业名称 | |||
《目录序号》 | |||
车型系族型号及名称 | |||
系族代表车型 | |||
系族内其他车型 | |||
多阶段制造车辆的前一级生产企业 | |||
产品用途分类 | |||
车型级别 | |||
车身结构型式 | 承载方式 | ||
结构形式 | |||
车身型式 | |||
外形尺寸(mm) | 长 | 填写系族内车型尺寸范围 | |
宽 | 填写系族内车型尺寸范围 | ||
高 | 填写系族内车型尺寸范围 | ||
总质量(kg) | 可填写系族内车型最大设计总质量范围 | ||
整备质量(kg) | 可填写范围 | ||
轴数 | |||
驱动轴数量和位置 | |||
转向轴数量和位置 | |||
额定载客(含驾驶员)(座位数) | 可填写范围 | ||
动力装置 | 工作原理 | ||
位置及布置方式 | |||
燃料种类 | |||
排放水平及阶段 | |||
燃料消耗量申报值(L/100km) | 可填写范围 | ||
3.货车类
生产企业名称 | |||
《目录序号》 | |||
车型系族名称 | |||
系族代表车型 | |||
车辆类别 | |||
多阶段制造车辆的前一级生产企业 | |||
车身/底盘 | 承载方式 | ||
货厢型式 | |||
驾驶室型式 | |||
外形尺寸(mm) | 长 | 填写系族内车型尺寸范围 | |
宽 | 填写系族内车型尺寸范围 | ||
高 | 填写系族内车型尺寸范围 | ||
总质量(kg) | 可填写系族内车型最大设计总质量范围 | ||
整备质量(kg) | 可填写范围 | ||
轴数 | |||
驱动轴数量和位置 | |||
转向轴数量和位置 | |||
动力装置 | 工作原理 | ||
燃料种类 | |||
排放水平及阶段 | |||
燃料消耗量申报值(L/100km) | 可填写范围 | ||
4.专用车类
生产企业名称 | |||
《目录序号》 | |||
车型系族名称 | |||
系族代表车型 | |||
系族内其他车型 | |||
多阶段制造车辆的前一级生产企业 | |||
多阶段制造车辆的前一级车辆类型 | |||
车辆类型 | |||
车辆类别 | |||
专用装置结构型式 | |||
驾驶室型式 | |||
车身型式 | |||
外形尺寸(mm) | 长 | 可填写系族内车型尺寸范围 | |
宽 | 可填写系族内车型尺寸范围 | ||
高 | 可填写系族内车型尺寸范围 | ||
总质量(kg) | 可填写系族内车型最大设计总质量范围 | ||
整备质量(kg) | 可填写范围 | ||
轴数 | |||
驱动轴数量、位置和连接 | |||
转向轴数量和位置 | |||
动力装置 | 工作原理 | ||
燃料种类 | |||
排放水平及阶段 | |||
燃料消耗量申报值(L/100km) | 可填写范围 | ||
5.挂车类
生产企业名称 | ||
《目录序号》 | ||
车型系族名称 | ||
系族代表车型 | ||
系族内其他车型 | ||
车辆类别 | 牵引杆挂车、半挂车、中置轴挂车等 | |
结构型式 | 包括普通运输挂车(平板式、栏板式、仓栅式、厢式)、罐式、低平板式、集装箱运输挂车、车辆运输挂车等) | |
外形尺寸(mm) | 长 | 可填写系族内车型尺寸范围 |
宽 | 填写系族内车型尺寸范围 | |
高 | 填写系族内车型尺寸范围 | |
总质量(kg) | 可填写系族内车型最大设计总质量范围 | |
整备质量(kg) | ||
轴数 | ||
制动系型式 | 无制动器、惯性制动、动力制动(助力式)等 | |
车架纵梁结构 | 大鹅颈、小鹅颈、平直梁 |
6.摩托车类
生产企业名称 | |||
《目录序号》 | |||
车型系族型号及名称 | |||
商标 | |||
系族代表车型及照片 | |||
系族内其他车型及照片 | |||
车辆外形尺寸(mm) | 长 | 可填写系族内车型尺寸范围 | |
宽 | 可填写系族内车型尺寸范围 | ||
高 | 可填写系族内车型尺寸范围 | ||
总质量(kg) | 可填写范围 | ||
整备质量(kg) | 可填写范围 | ||
额定载客 | |||
最高车速(km/h) | 可填写范围 | ||
有无驾驶室/驾驶室形式 | |||
转向形式 | |||
传动方式 | |||
车架特征 | 前伸角(°) | ||
车架形式 | |||
车架材料 | |||
成型方法 | |||
发动机型式 | 缸径/行程 | ||
排量/最大净功率 | |||
气缸数/排列型式 | |||
气门数/配气机构 | |||
冷却方式/润滑方式 | |||
变速器型式 | |||
燃料种类 | |||
排放水平及阶段 | |||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王鸣幽
本文地址:https://www.d1ev.com/news/zhengce/11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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