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45号
项目名称:电动三轮车
招标编号:XWGP——2010——GK——45
招标范围及形式:国内公开招标
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677600元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宣武区环境卫生二队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宣武区黑窑厂20号
联系人:牛晓强
联系电话:010——63541290
招标内容及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电动不锈钢三轮车 |
20 |
辆 |
2 |
电动自卸式三轮车 |
29 |
辆 |
注:本项目不分包
采购用途:环卫专用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须按《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出具。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价格30分;技术性能与质量48分;售后(技术)服务8分;企业信誉、实力及业绩8分;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6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以上各项评分因素分数之和为评审总得分,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次之作为中标备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向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标书发售地点:北京市宣武区政府采购中心(宣武区骡马市大街临41号即菜市口十字路口东北角三层)
标书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标书制作成本费);谢绝邮购,标书售后不退。 标书发售时间:2010年8月20日至2010年9月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至5:00(法定休息日除外);
投标时间:2010年9月14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0年9月1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宣武区政府采购中心三层西会议室(宣武区骡马市大街临41号即菜市口十字路口东北角三层)
集中采购机构全称:北京市宣武区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北京市宣武区骡马市大街临41号
邮编:100052
项目负责人:魏有贵 王祖军
联系电话:(010)63132358
传真电话:(010)63132359
北京市宣武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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