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电动网讯,1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其第十条规定: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车船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协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在今年6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其官网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船税,其他混合动力汽车按照同类车辆适用税额减半征税。在正式发布前夕,众车企也是焦急等待。中科力帆总经理陈晓海表示:”新能源汽车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将直接关系到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走向,在优惠政策正式公布之前,消费者的观望态度直接影响了我们的销售计划。”
如今条例虽出,但优惠车型的范围还尚未划定。具体减免对象仅限于纯电动车,还是包含了混合动力车,目前也不得而知。看来,车企和消费者的观望还需保持一段时间。
( 编辑/王慰祖 )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王慰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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