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专家指出,对低速电动汽车,不应像电动自行车一样表面上不允许,实际上放任自流,无序发展,而应像农用车一样规范发展。比如规定安全标准,规定电池必须回收,规定不上等级公路。但我疑问的是,能执行好这些规定吗?与农用车不同的是,低速电动汽车增加了铅污染和载人安全问题,管而不严是不行的。
关于低速电动汽车,现在争议很大。笔者是站在不太赞成一方的,理由如下:
首先,先界定一下,我所不赞成的,是以铅酸电池为动力,电机采用低成本的异步交流电机,控制系统也是低成本的,最高车速标定在40~70Km/h的电动汽车,实际上就是轿车外壳的电瓶车。
理由之一:首先应考虑其对社会生活产生什么不良影响。目前,我国的铅污染已达到很严重的程度,儿童血铅超标事故层出不穷。如果推广低速电动汽车,铅酸电池使用可能是现在汽车的十倍。如果没有完善的回收制度和铅污染控制,可能产生恶劣的后果。另一个社会问题是交通拥堵问题,虽然我国很多城市道路车速不超过70Km/h,但如果低速电动汽车与汽油汽车混流,会造成拥堵,因为加速性能在错车并线中更重要。在讨论中,环保部门和交管部门不赞成低速电动汽车的主要原因就在于这两条。
理由之二:低成本的一定是低技术的,低速电动汽车不能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发展。铅酸电池生产应用再多,也不能促进锂离子电池和燃料电池的发展,因为这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产品。是的,我国现在有相当数量的农用车,它在成本、性能方面与低速电动汽车类似,但我想指出,我不否认农用车在解决农村交通运输和农机企业发展方面起到很大作用,但它对汽车技术发展的贡献几乎等于零。
理由之三:低成本是有疑问的。现在低速电动汽车号称价格只是汽油轿车的一半,仔细算一算,是有疑问的。如果低速电动汽车具有与汽油轿车相当的安全性能,也就是说大部分沿用汽油轿车,仅把动力系统(发动机和变速器)换成电池和电机,而动力系统仅占整车成本20%左右。即使考虑到降低舒适性可以降低成本,但如果考虑大量生产使用条件下,要增加电池回收的成本和对电网保护的成本,低速电动汽车降低成本的空间实在有限。
理由之四:搞低速电动汽车的目的是什么?是谋求技术领先?还是代替传统汽车?还是解决买不起汽车的农村地区用车问题?如果是前二者,则应发展先进的电动汽车,而不是低速电动汽车;如果是后者,其实有更好的方法,这就是坚持汽车下乡政策,补贴农民买传统汽车。
虽然,也有专家指出,对低速电动汽车,不应像电动自行车一样表面上不允许,实际上放任自流,无序发展,而应像农用车一样规范发展。比如规定安全标准,规定电池必须回收,规定不上等级公路。但我疑问的是,能执行好这些规定吗?与农用车不同的是,低速电动汽车增加了铅污染和载人安全问题,管而不严是不行的。
( 编辑/董海荣 )
来源:中国工业报
作者: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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