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六届中国智能交通年会暨中国国际智能交通展览会、第七届国际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论坛暨展览会开幕之际,由中国经济导报社推出的”2011节能与新能源示范城市发展指数调查”同时发布。该指数调查结果显示,深圳市、长株潭、海口市等得分排名靠前。按照本次指数调查的规则,深圳市获得了最高奖项”2011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最佳示范城市”奖。
本次”2011节能与新能源示范城市发展指数调查”是中国经济导报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和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战略部署组织实施的。1999年科技部会同国家有关部委推行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示范城市运营,2009年科技部又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启动了”十城千辆”计划。截止到2010年底,已经确定三批共计25个试点示范城市。各示范城市深入研究、纵深探索、创新发展、积极实践,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取得良好效果。”2011节能与新能源示范城市发展指数调查”宗旨之一就是通过权威调查统计来全方位展示这些发展成果。
为了确保”2011节能与新能源示范城市发展指数调查”的真实性、客观性、权威性,自2011年5月起本报就相继联系了25个示范城市的相关主管机构,展开了数据的汇集和甄别。其中,11个城市数据齐全,被列入了最终调查名单。本次调查共设计了发展规模指数、发展质量指数、基础配套指数、政府扶持指数、宣传普及指数5个大类指标及10个小分类指标。运用AHP(The analytic hierarchyprocess即层次分析法)得出指标权重,并根据各城市数据进行评分。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城市发展指数评分补充说明
1.本次调查共设计了5个大类,10个指标。运用AHP(Theanalytichierarchyprocess,,即层次分析法,简称AHP)根据其重要性,剔除主观因素后,得出各自权重。(具体运行程序见记事本”Matlab程序mtemp.m.txt”)指标矩阵的CR=0.0435,小于0.1,因此通过一致性检验。五大类指标的权重,发展规模占51.0%,发展质量占32.0%,基础配套占8.4%,政府补贴占6.6%,宣传力度占2.0%。
2.基于只要开始推广新能源汽车即是重大突破的考虑,在对各指标评分时,均按照实际情况客观计算,最终结果通过M*40+60的方法(M为得分)标准化得分。
3.对于宣传力度的评分,由本报结合媒体报道及各城市为推广新能源汽车开展的活动,综合考虑。
4.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新能源汽车比例”一指标中,根据实际情况,凡有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按最低6分计,没有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按0分计算。
5.因在统计”示范车总数量”时各市上报的数据为电动企业和混合动力汽车,因此在”电动车、混合动力、燃料电池车数量占整个新能源汽车比例”一指标中,电动车按100%折算,其他类型按80%折算。
6.在”政府补贴”中,国家补贴按80%折算,地方补贴按100%,旨在鼓励地方对新能源汽车发展投入的积极性。
7.在目前获批的25家示范城市中,11家参与了此次调查。对于因难以统计或暂时不掌握而空缺的,为了公平起见,在计算总分时,采取使用该城市所在的批次所有城市该指标的中位数作为运算依据。
8.由AHP模型直接得出最终的分值,并进行排名。因第一、二、三批示范城市起步时间、基础不同,在奖项评选时对第二、三批城市适度倾斜。
( 编辑/李艳娇 )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作者: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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