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从浙江丽水电业局获悉,”十二五”期间,丽水电业局将投资8.14亿元用于山区电动汽电设施建设,建成集中充电站1座、商用车充换电站2座、乘用车充换电站18座、电池配送站53座、公共充电桩2240个,可以满足8350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位于浙西南的丽水属浙江省经济欠发达地区,2000年撤地设市后,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丽水经济发展势头迅猛,201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00余亿元。当前,丽水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丽水市争取至2015年实现生态文明由全国先行区向示范区、社会发展由基本小康向全面小康、经济发展由人均3000美元阶段向6000美元阶段的三大跨越”目标,为丽水电动汽车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空间。据预测,至2015年末,丽水市电动汽车总量将达8350辆,其中公交等商用车150辆,出租车等乘用车8200辆。
众所周知,当前电动汽车电能补给模式主要包括快速更换、交流充电、直流充电三种模式,结合电动汽车自身的应用特点,”换电为主、插充为辅、集中充电、统一配送”的发展模式将三种方式有机结合是当前满足车辆发展和用户需求的一种有效方式,具体乘用车应以换电模式为主,并以分布的交流充电桩作为补充,为客户提供多种选择,以利于电动汽车普及程度的提高;商用车应以充电模式为主,建设专有的电动汽车充电站,满足其充电需求。
根据《丽水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十二五”发展规划》,丽水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网络发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至2013年底,主要建设商用车专用充电站和乘用车充电站,配以建设适量的充电桩,建成集中充电站、商用车充换电站和乘用车充换电站各1座、配送站3座、充电桩40个。第二阶段至2015年底,根据电动出租车、私家车快速增长的情况,主要以集中充电站、乘用车充换电站和配送站(点)为主,辅以一定量的充电桩建设,届时1座集中充电站、2座商用车充换电站、18座乘用车充换电站、53座配送站(点)和2240个充电桩将形成丽水市电动汽车较为可靠的充电网络。据统计,目前丽水市已建成电动汽车充电桩20个,但尚未建成电动汽车充换电站。
据悉,”十二五”期间,随着丽水市电动汽车及其充电设施发展达到一定的规模,电动汽车在城市间的城际交通将进一步发展。依托城市间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公路干线建设充电设施,将在丽水市境内高速服务区及主要公路沿线配置20座充换电站,实现丽水各县市和文成、泰顺等周边地区的跨区域互联,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跨区域的同网、同质、同价的优质充换电服务。
( 编辑/刘文林 )
来源:国际电力网
作者: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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