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长春市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市政府召开。以此为标志,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在长春正式启动。按照试点方案,汽车城长春计划今年定向销售500辆新能源乘用车。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长春市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16条扶持政策,明确试点工作要以政府推动为主导,以重点企业为支撑,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以适度超前的政策为引领,推进”四个一批”,即”企业率先引用一批、政府率先示范一批、创新模式社会化推进一批、政策鼓励私人购买一批”,构建并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的设计制造平台、政策平台、服务平台,实现汽车产业升级、汽车消费升级和环境建设升级的发展目标。
2011年是长春市新能源乘用车”示范运行年”。按照今年的试点方案,长春市计划定向销售500辆新能源汽车,并建设充(换)电站2座、集中式充电场5个、充电桩800个,建立基本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整车和电池回收体系。
业内人士指出,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工作,对于汽车城长春意义重大。
一方面,新能源汽车是未来世界汽车业竞争的焦点。作为一座汽车城,长春要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抢占发展先机,就必须在新能源汽车上有所作为。
另一方面,作为中国汽车工业的摇篮,也是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祥地,长春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上走得更快一些,更远一些。据介绍,目前长春已掌握了一系列新能源汽车的关键技术,初步形成了包括电池、电机、电控等核心零部件在内的完整产业体系。
同时,推广新能源汽车,也是”生态宜居长春”建设的内在要求。目前,汽车尾气已成为长春中心城区的主要污染源。
( 编辑/李红 )
来源:长春日报
作者: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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