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经信委公示2016年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审核结果,并对2014-2015年部分推广车辆和建设的充电设施的补助资金进行了调整。
据统计,江苏省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的近70家车企的13430辆新能源汽车申报了补贴,实际通过审核的车辆为12385辆,补助资金为75183万元。未通过审核的车辆主要因为车辆闲置、未办理行驶证、提供2手车发票等。
充电设施方面,交流充电桩6668台,总功率79190千瓦,直流充电桩2922台,总功率186193千瓦,共计补贴12271.97万元。
2014-2015年的697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需调整,20台交流充电桩的资金需调整。
2016年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审核结果公示
根据《2016年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苏财工贸〔2016〕13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申请2016年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清算资金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并对2014年-2015年部分推广车辆和建设的充电设施的补助资金进行了调整,现对审核和调整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期为8月3日-8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联系。联系人:董晓佳,联系电话:025-83392407,传真:02568908163,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
来源:第一电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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