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北京市科委、市交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局、市国税局联合发布《关于北京市2016年第四批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明确指出持有2016年8月26日配置的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的消费者,可在2017年4月26日之前办理车辆购置税及机动车登记相关手续。
2016年底,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新政不仅要求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而且对产品也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为此,北京市重新调整了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备案目录也进行了重新审核。由于国家补贴调整方案出台得比较晚,进而影响到北京地方补贴标准和备案目录的及时调整。受到这一系列政策的影响,北京市2017年1月-2月的新能源汽车都未能正常销售,从而导致新能源汽车也无法正常上牌。
由于北京的纯电动车备案目录在2月24日才发布,2016年8月获得的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即将在2月26日过期(汽车号牌指标有效期为半年),仅有2月24日将能赶上最后一天完成上牌(25、26日为周末,不能上牌)。对此,北京在2月24日发布了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延期公告。【北京首批纯电动车备案目录发布,北汽/比亚迪/江淮/长安/吉利等16款车型入选】
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北京市2016年第四批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
京科发〔2017〕29号
为进一步落实财政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考虑消费者实际需求,现决定:持有2016年8月26日配置的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的消费者,可在2017年4月26日之前办理车辆购置税及机动车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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