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已对微型电动车标准做重要批示并提交工信部,标准最快将于7月公布实施。
国务院副总理马凯视察微型电动车企业
据工信部统计,2015年全国微型电动车销量达60万辆,同比增长50%。其中,山东作为微型电动车的产销大省,2012年至2015年销量连续四年保持高速增长,年化复合增速达87.6%,2015年全年产量达34.7万辆,2016年1-2月累计产量达7.48万辆,预计2016年全国产销有望突破100万辆。目前以我国摩托车保有量近8千万,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近5千万计,未来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道路环境的改善,以单价3万元计,假设在十三五末期我国微型电动车保有量突破1千万,便可催生近3千亿元的广阔市场,年均市场空间近530亿,复合增长率达53%。
管理政策出台有助于统一行业标准,治理行业乱状
在我国微型电动车高速发展的同时,行业一直缺乏统一的标准以及明确的管理制度。许多生产商与者缺乏有效生产资质,通过简易拼装生产,工艺粗糙,售后缺失,产品安全性及可靠性差。整体来看,市场参与者良莠不齐,行业乱象丛生。此次针对微型电动车管理政策的出台将有望针对车辆性能、行驶规范、生产资质等方面设立标准,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国外规范具有借鉴意义
美国早在1998年就发布了针对微型电动车的安全标准,明确微型电动车的生产标准、技术指标以及认证标准。至今,已有超过46个州立法允许微型电动车在一定限速的道路上自由行驶。日本则在2012年6月发布《超小型交通工具导入指南》,规范了其安全标准、申请流程和管理细则,驾驶者需获得合法驾照。欧盟则没有对微型电动车做专门定义,但为L6E、L7E级别微型车设定最高时速、空车质量、电机功率以及安全标准,并规划专用车道,避免混行。
“准生证”面世将推动行业重新洗牌
目前,我国共26省市出台针对微型电动车的地方规范,以山东省为例,其先后出台针对车辆保险、管理办法、准入条件以及生产标准;地方各市也出台相应管理暂行办法。我们认为:随着国家层面标准的面世将帮助行业设置准入门槛,清洗劣质产品,推动微型电动车产业健康发展。
来源:电动汽车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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