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最近发布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的征求意见稿。GB7258自1987年首次实施以来,历经4次修订(1997年、2004年、2012年、2016年),而本次修订无疑是4次修订间隔时间最短的,并且修订的大部分内容涉及中、重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及新能源客车。那么,此次修订的重点是什么?主要涉及哪些车辆?还存在哪些不足?
商用车成修订重点
GB7258对汽车行业究竟有多重要?可以说,它是我国机动车运行安全管理最基础的技术标准,是新车注册登记检验和在用车安全检验的主要技术依据,也是新车定型、出厂和进口车检验的重要技术依据。
在国家政策推动下,近几年新能源汽车发展迅速,但安全技术门槛偏低,相关的安全技术条件亟待完善。因此,本次修订的标准针对危险品运输车辆、新能源汽车等市场增量大、安全隐患较高的商用车进行了重点修订。
本次征求意见稿中的一个较大修订部分,是针对新能源客车。比如,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的纯电动续驶里程应大于等于50km;车长大于等于6m的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燃料电池汽车应设置具有向驾驶人报警功能的电池箱专用自动灭火装置等。周炜表示,这些条款与近年来纯电动客车偶尔出现的自燃等安全事故有关。
生产一致性监管需到位
作者看到,征求意见稿中,对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及总质量大于等于10000kg的栏板式、仓栅式货车有这样的规定,即货箱(或永久固定在货箱上且用于与车架连接的结构件)上打刻至少两个VIN码(车辆识别代码),且对打刻位置、清晰度进行了详细规范。对此,钟珊提出,该条款或许会因为日后监察不到位而难以落实。
据作者了解,这一问题许多经销商都很关心。由于厢式货车的上装部分基本由当地有改装能力的经销商或专业改装厂完成,绝大部分整车厂不涉及上装业务,而基于用户的不同需求,上装部分具有很大的差异性。此次增加车架连接处打刻VIN码意味着车辆额定总重将受到限制,用户的不合理改装需求也将无法满足,这本是好事。关键在于,如果监管不到位,这一问题很有可能无法得到控制。据说此问题在GB1589的修订中就存在,由于执行不严,出现了“老实人吃亏”的尴尬。
修订内容应更全面
尽管此次修订内容中涉及新能源客车部分较多,但周炜认为,从整体来看,对纯电动客车的使用安全仍然要求不高。“修订意见稿中没有明确维修、维护、三包责任。”同时,他认为,在以往纯电动客车的安全测试中,只针对电池、车辆进行单独测试,而两者合并后的整车碰撞安全测试还没有涉及,应借此机会提出更高要求。
来源:中国汽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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