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信部发布第二批新能源车型目录 长安\奇瑞\康迪等车型入选
2月29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第2批),共有466款车型,进入此次目录。【相关文章: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在纯电动轿车\乘用车方面,比亚迪、东风、风神、启辰、莲花、迈迪、之诺、中华、吉利、知豆、康迪、腾势、众泰、江南、力帆、长安、奇瑞、凯翼、开瑞、江铃、海马、野马、宝马21个品牌的车入选。
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乘用车方面,比亚迪、野马、荣威三个品牌的车型入选。另外,传祺GAC7100SHEVD5增程式混合动力轿车、比亚迪BYD7150WTHEV3和沃尔沃VCC7204C13PHEV混合动力轿车入选。
2、35家车企生产资质遭工信部撤销
2月29日,工信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81批)及《新能源汽车车型推荐目录》(第2批),其中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的第五部分公布了撤销企业生产资质及停售产品的信息。
此次共有35家车企的生产资质被撤销,其中被撤销的乘用车生产资质的企业包括,石家庄中博汽车有限公司,石家庄双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安驰汽车有限公司,江西江铃汽车集团改装车有限公司,安徽华阳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等13家。
此前,工信部发文已撤销共84家整车企业的生产资质。【相关文章:工信部特别公示第二批黑名单:70家车企被停止生产资质】工信部部长苗圩曾指出,关于“车企退市”这项工作,要按照长期工作制度坚持下去,为所谓的“僵尸车企”建立起顺畅的退出机制,将来实行有进有退的政策。整个汽车行业的情况,现在我国虽已连续数年成为汽车第一大产销国,但却大而不强。
3、三部委:发展储能和电动汽车应用新模式
2月29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工信部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发展储能和电动汽车应用新模式,包括发展储能网络化管理运营模式;发展车网协同的智能充放电模式;发展新能源+电动汽车运行新模式。
4、发改委: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产业化加速超越
2015年,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系统及关键零部件实现技术和规模双重突破;先进动力电池、电机及控制系统等关键领域自主化、规模化取得显著成效;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协同发展效应显现,国际竞争力快速提升;放宽准入,产业创新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
5、十部委发文促进绿色消费 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3月1日从发改委网站获悉,为促进绿色消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发改委、中宣部、科技部、财政部、环保部、住建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旅游局和国管局联合制定了《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以旧换再”试点,推广再制造发动机、变速箱,建立健全对消费者的激励机制。
意见要求完善绿色采购制度,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引进社会资本利用既有停车位参与充电桩建设和提供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2016年,公共机构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总量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30%以上,到2020年实现新能源汽车广泛应用。研究出台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设施等绿色消费信贷的激励政策,促进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开发新能源汽车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为绿色建筑提供保险保障。研究建立绿色消费积分制。
6、江苏发布新能源车补贴细则 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2万元
3月3日,江苏省财政厅发布《2016年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江苏省财政资金补贴对象为本省范围内新能源汽车购买者和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
纯电动乘用车按照续驶里程不同分别补贴1万、1.5万和2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补贴1万元。纯电动客车按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和车长、续航里程的不同最高补贴1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按车长和续驶里程的不同最高补贴8万元。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专用车、货车每辆补贴1.5万元;纯电动专用车、货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400元(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补贴6万元,燃料电池轻型客车、货车补贴10万元,燃料电池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补贴10万元。
江苏省地方财政(含省、市两级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60%(以销售发票为准),其中省级财政补贴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30%。市级补贴标准不得低于省级补贴标准。
省级财政资金对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4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600元。市级补贴标准不得低于省级补贴标准,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省、市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7、哈尔滨纯电动车按国标1:1补贴 未来两年不退坡
3月2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哈尔滨对在哈市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和具有哈市户籍的居民,在哈市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将车籍落户本市的,给予地方配套财政补贴。
对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补贴标准,对纯电动汽车按1:1、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按1:0.8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财政补贴。2017至2018年,补贴标准以2016年为基数不退坡。国家和地方配套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通知明确,对在哈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其被工信部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整车车型并形成产业化的,给予每个车型50万元奖励;其被工信部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改装车、专用车新能源车型并形成产业化的,给予每个车型30万元奖励。
充电设施方面,通知要求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的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比例不低于10%。
另外,新能源汽车在哈尔滨市内行驶不受尾号行驶措施限制。对纯电动物流配送、邮政快递和环卫等车辆,允许其全天候、全路段通行。新能源汽车在收费停车位充电,免收停车费。
8、青海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按国标1:0.5补贴
近日,青海财政厅、商务厅和经信委联合印发了《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购置补贴管理办法》,通知明确,2016-2020年青海省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同期补贴标准1:0.5比例补贴。
2016年纯电动乘用车按续驶里程的不同分别补贴1.25万元、2.25万元、2.7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补贴1.5万元;纯电动客车按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的不同最高补贴25万元,纯电动公交车最高补贴23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最高补贴12.5万元。
2016年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等专用车、货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900元。2016-2020年燃料电池乘用车补贴10万元,轻型客车、货车补贴15万元,中型客车、中型重型货车补贴25万元。
9、全球1月电动乘用车销量排行:比亚迪唐第二,北汽E系EV第五
从1月全球电动车乘用车的销售情况来看:日产聆风(Leaf)回到了第一位,排在第二位的是比亚迪唐,经过农历春节的季节性因素调整,中国模式必将打开,可以预计3月份聆风将拱手将冠军宝座让位于唐。
10、1月纯电动乘用车产量近8000辆 吉利退居末尾
2016年1月纯电动乘用车生产7952辆,同比增长3倍,增量达5844辆。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12月,在大部分新能源车型月度产量高速攀升时,纯电动乘用车月度产量却开始小幅下滑,今年1月产量跟随整体趋势继续下滑。
资料来源:工信部
分车企看,1月有产量的车企数量达14家,其中产量过800辆的车企有5家,产量过千辆的车企仅2家:北汽、江淮。两家车企累计产量达3347辆,占比纯电动乘用车总产量的42%。
其中,江淮保持去年年底产量(1500辆水平),并且表现小量增长,净增量159辆;而北汽1月产量较去年小幅下滑,但仍维持在1600辆水平以上。值得注意的是,较去年底爆发式增长的车企,部分车企1月产量落差较大:比亚迪、众泰、力帆、吉利。
2月29日-3月4日一周要闻播报完毕,下周见!
作者:李艳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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