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日前正式印发《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3-2015年)》。方案提出,重点在公交车、邮政快递车、出租车、环卫车、公务用车、企业和私人用车等6个领域组织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15年达到1.2万辆。
方案显示,2013年至2014年12月,天津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2825辆,初步形成了整车、动力总成、电池系统、专用零部件、标准检测等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新能源汽车电池、动力系统等关键技术达到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已建成各类充、换电站21座,充电桩500余个,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天津市将推广应用2000辆新能源公交车,选用直充式纯电动公交车、换电式纯电动公交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3种车型。其中,市区推广应用1500辆,滨海新区推广应用500辆。推广应用3380辆微型纯电动邮政快递车。推广应用500辆纯电动出租车。结合区域特点,在宝坻区、武清区、蓟县、静海县、宁河县推广应用3300辆新能源汽车。
按照新能源汽车占新增和更新环卫车比例30%的原则,推广应用120辆纯电动专用车。结合全市公务用车改革,推广应用规模暂定为600辆,确保新增或更新公务用车的30%为新能源汽车。通过购车补贴、不限购、降低使用环节成本等政策引导,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市场化方式推广应用2100辆新能源汽车,包括企业日常办公车辆、通勤班车和私家车等。
方案提出,建立健全充、换电设施规划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建立多元化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体系,加快完善以自用充电设施为主、公共快速充电设施为补充的覆盖全市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基本实现城区充电便利化、网络化。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企业化运行的原则,推广整车租赁、电池租赁等新模式。提升技术水平和产业规模,通过推广应用,有效带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现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零的突破,电池产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推进城市交通领域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全市年节约燃油8万吨以上,进一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
方案提出,加快新能源汽车整车开发。在客车方面,推进新能源大客车项目尽快投产,为纯电动公交车推广应用提供支撑。在乘用车方面,加大支持和服务力度,加快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资质和产品公告的申报,实现推广应用。在专用车方面,进一步扩大微型纯电动货车产能,推动新能源专用车整车生产企业与电机、电控系统、电池等关键零部件企业的合作及产品开发,推动重点企业整车生产资质申报,加快环卫、物流等新能源特种车辆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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