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山西省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措施。
会议强调,加快发展和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是惠及民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的具体行动,也是发挥山西省能源资源优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山西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重大项目布局意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按照创新驱动、因地制宜、政府引导和市场竞争拉动、公共服务带动的原则,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引导扶持,加快发展山西省电动汽车、甲醇汽车、燃气汽车等新能源汽车产业。
会议原则通过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尽快修改完善、早日下发实施,决定从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推进充电和加气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标准、扩大招商引资规模、落实税收优惠和价格支持政策、加强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引导扶持,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更好更快发展。
据了解,去年,太原市和晋城市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根据国家政策,2013年至2015年,需推广新能源汽车不低于5000辆,且地方政府在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公交车运营、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需出台具体明确的政策措施。
紧接着,山西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广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今年6月,山西出台《新能源汽车产业重大布局推进意见》,《推进意见》着力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顶层设计,重点从山西煤炭电力大省、煤层气资源大省的角度调整、定位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布局发展,重点打造太原、晋中、晋城电动汽车产业基地,晋中、长治甲醇汽车产业基地,太原、运城、大同燃气汽车产业基地。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能将达到41万辆,产销量21万辆,实现产值500亿元,并带动相关工业及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来源:山西日报
作者:刘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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