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下午,在合肥市国税局车购税征管分局办税服务大厅,一名私家车主幸运地拿到了安徽省第一张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免税凭证,节省税款6100元,成为全省首位享受新能源汽车“免税”政策的纳税人。
日前,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自本月1日起,合肥市民购买已经列入免税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凡已由生产厂家在合格证电子信息中添加免税标识的,均可到市国税局车购税分局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
2009年,合肥市示范运营全国首条纯电动公交线路,并将纯电动汽车作为公共交通主导车型。根据我国现行税收政策规定,车辆用于公共交通领域免缴车辆购置税。今年以来,合肥市已有过半数的新上牌新能源汽车免缴车辆购置税。1-8月份,合肥市国税部门严格落实税收政策,优化办税服务,累计为585辆新能源汽车办理车辆购置税缴纳或免征手续。其中,300辆新能源汽车用于公共交通领域,依法减免车辆购置税1031.36万元。另285辆新能源汽车办理缴纳车辆购置税307.77万元。
作为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及私人购买补贴“双试点”的合肥市,到2015年,全市推广新能源汽车将超过10000辆。据了解,合肥在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与产业化方面已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目前该市聚集了30余家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在电动车方面已分别建成年产1万辆的轿车生产线,年产1万辆的商用车生产线,年产1000辆的客车生产线和年产1.5亿安时车用锂电池生产线。
此外,合肥市年产6000辆的新能源客车整车、15万套新能源客车关键动力总成的“新能源客车新基地”正在建设中。
来源:合肥日报
作者: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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