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浙江宁波市出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提出,至2015年,宁波市将有5000辆新能源汽车投入运行,其中电动私家车3289辆。
2013年11月,宁波市被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截止目前,全国共有39个城市或区域列入。
根据要求,至2015年,每个城市要推广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三类新能源汽车不低于5000辆,并明确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新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
据悉,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国家补贴政策,同时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
宁波市科技局介绍,宁波市已初步具备形成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产业集群的条件。其中已投入了2500万元资金,建立了1座电动汽车换电站、68个充电桩,在建2座高速服务区换电站。
宁波市提出,到2015年,累计推广应用5000辆新能源汽车。其中,外地品牌车辆不低于30%;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环卫、物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到2015年,累计建设充电站13座,充电架332个,交流充电桩5506个,组建新能源汽车运行监控服务管理平台。
根据推广工作计划,2014年,宁波市分别投放20辆纯电动公交(超级电容无轨电车)和86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2015年,投放纯电动公交(超级电容无轨电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384辆;纯电动公交(超级电容有轨电车)10辆。
至2015年,推广应用纯电动出租车150辆及分时自驾租赁(微公交)纯电动汽车200辆。
作者注意到,2014年宁波将推广应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私家车400辆,而2015年增加至 3289辆。
据悉,根据宁波配套出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对新能源汽车按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1比例的额度给予补助,两级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售价50%;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投入,按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给予20%的补助。
同时,宁波市还将研究制订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专段号码号牌、单双号不限、全时开放物流车道路使用权、免出租车经营权使用费、专用车免费上牌等优惠政策。
来源:人民网
作者:陈怡、蔡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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