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作者从合肥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合肥市即将出台《合肥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查验实施办法(试行)》,充电桩等小区配套将全部纳入联合查验范围,成为建设工程交付前的必备程序。
2012年出台的《合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则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充电桩按不少于小区总规划停车位数10%的比例进行配建。若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小区已预留充电桩数目,充电桩数量应随之增加。
“此前,建设项目只需要取得规划、消防、环保验收意见即可到建委竣工备案,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验收可与建委备案同步进行,甚至可能滞后。”合肥市监察局相关负责人向作者介绍说。
即将出台的新规,将适用于合肥市区(不包括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
按照新规要求,房产、卫生、建委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查验小组,对建设工程进行查验。
一旦新规开始实施,就意味着,新建小区在启动交付的时候,充电桩、电梯、绿化等配备设施,就必须获得相关部门的把关通过,才能通过联合查验。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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