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近日确定了电动汽车充换电及服务价格,其中,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的执行0.667元/千瓦时,电压等级为20-35千伏以下的执行0.661元/千瓦时,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换电服务费按车辆行驶里程收取,充电服务则按电度收取。
为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省物价局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确定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和服务价格。经营性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暂按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大工业用电相应电压等级的电度电价执行,即电压等级为1-10千伏的执行0.667元/千瓦时,电压等级为20-35千伏以下的执行0.661元/千瓦时,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非经营性充换电设施(如社区、单位、私家车库等)的用电价格按所在充换电场所的现行分类电价执行。
充换电设施服务价格是指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向电动汽车用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用。按照规定,对纯电动汽车换电模式,换电服务价格按车辆行驶里程收取。即:纯电动汽车换电服务价格(单价)(元/公里)=同车型燃油汽车每公里平均油耗(升/公里)×上一季度燃油平均单价(元/升)×90%;对纯电动汽车充电模式,充电服务价格按充电电度收取。即:纯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单价)(元/千瓦时)=同车型燃油汽车每公里平均油耗(升/公里)×上一季度燃油平均单价(元/升)/纯电动汽车每公里耗电量(千瓦时/公里)×折扣率。
此外,7座以下客车折扣率暂定为60%,其他类型按85%计算。
据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江苏省施行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和服务价格为暂行价格,物价局将根据全省电动汽车产业及充换电设施的发展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和服务价格政策。国家出台统一政策后,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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