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5年多努力,扬州终于进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名单。这意味着,今后凡在扬州本地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用户,有望获得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
作者从国家财政部网站获悉,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四部门在节前联合发文,根据《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经专家审核,支持江苏城市群以及沈阳、长春等12个区域或城市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根据最新的推广应用城市名单,江苏新能源汽车城市群共有六个城市,除扬州外,还有南京、苏州、常州、南通、盐城。至此,扬州正式成为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
市经信委有关人士昨透露,日前我省召开有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会议,初步确定今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要达到1万辆。江苏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群的获批,无疑将加快全省这一目标的实现。有业内人士预计,这六个城市中最少的也不会低于1000辆。
众所周知,由于新能源汽车购买成本高,只有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试点城市名单,才能享受到国家购买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2009年,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四部门,联合开展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我市科技局人士告诉作者,我市每年都提出申请加入试点,但全省仅苏州、南通两个城市入围。
2013年,上述国家四部门启动全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我市终于在第二批批复中成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上述经信委人士表示,我市将创造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加快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基础设施,尽快明确并落实地方性鼓励政策。
根据此前《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导意见》,我省将按照国家补贴标准一比一配套补贴。也就是说,国家层面对购买纯电动乘用车者补贴6万元,省市财政还会跟进再补贴6万元,扬州消费者最高可获补贴12万元。不过,我省最新的补贴政策还在进一步完善中,具体还有待观望。但业内人士认为,有关补贴力度只会越来越大。
来源:扬州晚报
本文地址:https://www.d1ev.com/news/shichang/28155
文中图片源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admin#d1ev.com(#替换成@)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