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作者从天津市交通运输与港口局了解到,根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2日起,天津开始受理小客车”其他指标”申请事项。市民可拨打电话24539021或24539022进行咨询。此外,市交通港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备受市民关注的”摇号”、”竞价”有关事宜,预计于1月16日后通过网络报名和窗口报名方式接受办理;首次竞价、摇号时间及有关具体办理事宜,请关注1月15日市交通港口局政务网发布的公告。
根据《办法》规定,小客车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增量指标包括节能车增量指标和普通车增量指标。更新指标是指单位和个人将名下在天津登记的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天津的变更登记后,按规定申领的指标。其他指标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直接申领的指标。
”其他指标”申请是指以下七种情况。一是我国驻外外交人员回国返津自带小客车进口;二是单位购置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三是单位购置营运小客车(出租汽车、教练车);四是单位和个人购置新能源车;五是,个人因离婚、继承办理车辆转移;六是单位小客车因资产重组、资产整体买卖或者改制、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办理转移登记;单位小客车因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办理转移;七是单位和个人小客车被盗抢,公安机关立案满12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被盗抢状态,可在此后6个月内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申请地点:”其他指标”申请,请到红星路79号
2日上午9:00左右,市民罗先生就成功申请了个人购置新能源车辆指标,成为天津首位获得小客车”其他指标”的申请人。罗先生表示,购买新能源车辆既符合绿色环保发展趋势,也实现了自己立刻购车上牌的需求。
市交通港口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受理”其他指标”申请,目前,市交通港口局在位于河东区红星路79号的市行政许可中心一楼开设了B78、B79、B80号3个现场服务窗口。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的9:00至12:00、13:30至17:00。
申请材料:需携带原件及1份复印件
申请”其他指标”时,市民需携带哪些材料?根据《办法》,申请人携带的材料都需原件及1份复印件。
购置新能源车辆,个人需要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单位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被授权人身份证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市民如因离婚需要进行车辆转移登记的需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离婚证,车辆归属判决书或由公证处公正的财产分割协议书,车辆产权证、行驶证。
如因继承需要进行车辆转移登记的需携带:转移登记前后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归属证明(法院判决、调解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机动车产权证、行驶证。
市民个人被盗抢小客车如需申请其他指标需携带:申请人身份证、被盗车辆产权证、被盗车辆行驶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被盗抢证明、天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已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证明。
来源:天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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