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12月7日从杭州市环保局获悉,《杭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已于下午经市长办公会议原则通过,即将正式出台。
适用主城区及萧山、余杭
分三级预警确定应急措施
据介绍,杭州市将成立大气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大气重污染应急的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杭州市环保局,将根据监测预测发布预警或中止应急响应。
预案将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201以上,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5级重度污染及以上程度的大气污染后启动,适用范围包括主城区的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滨江区及萧山区、余杭区。
富阳市、建德市、淳安县等五县市将根据各自实际分别制定应急预案。
根据监测预测结果,大气重污染预警级别分别I级(AQI>450)、II级(AQI 301-450)、III级(AQI 201-300)。每一级的预警都将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及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II级预警停驶全市一半公车
AQI超450市区单双号限行
健康防护措施方面,除发布出行提示外,III级预警发布后,将建议停止中小学、幼儿园室外体育课(健康活动),停止组织学生、幼儿跑步等其它各类室外活动;II级预警发布后,将停止上述活动;I级预警发布后,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部停课。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主要是鼓励市民绿色出行,提倡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原地怠速运行等。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只有在II级预警以上才会启动。其中,II级预警发布后,杭州全市将停驶一半的公务用车、特种车辆;I级预警发布后,将停驶三分之二的公务用车、特种车辆;I级预警发布后中心区域还将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具体时间为6:00-24:00。
此外,I级预警发布后,市区建筑、时政及拆迁等建筑工地室外作业也将一律停止。
污染状况近期难有改善 扩散条件较昨日有好转
目前,杭州市已对照预案中的III级预警采取了应急措施,包括加大主要道路洒水频次等。
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郑仙珏介绍,今天下午杭州市区对流活动加强、大气层结提升,扩散条件略有好转,部门时段污染物浓度有下降趋势。但傍晚扩散条件会下降,全天仍然是较高的污染水准。
截至下午16点,杭州市的实时AQI指数为246,依然是重度污染。
作者从杭州市气象台获悉,明后天杭州依然是多云天气,有霾。空气污染气象条件为四级,较差,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
Ⅲ级应急响应的措施有:
(1)健康防护措施。
在主要媒体发布健康防护警示:
a.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晨练等户外运动。
b.建议停止中小学、幼儿园室外体育课(健康活动),停止组织学生、幼儿跑步等其他的各类室外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a.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
b.排污单位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c.视天气情况,对道路、煤堆场、砂石堆场和施工工地等在日常洒水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洒水作业1次。
Ⅱ级应急响应的措施有:
(1)健康防护措施。
在主要媒体发布健康防护警示:
a.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晨练等户外运动。
b.停止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室外体育课(健康活动)和其他各类室外活动.
c.建议停止组织老年人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a.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
b.提倡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c.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d.公共交通运营部门加大公交运力保障。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在空气达到严重污染的区域,采取严格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a.视天气情况,对道路、煤堆场、砂石堆场和施工工地等在日常洒水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洒水作业1~2次。
b.加大对燃煤锅炉、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c.停止建筑拆除工程(不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抢险除外),因工程的特殊性,需不间断施工的,在确保饱和洒水降尘措施情况下,报辖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意可按批准时间有条件施工。
d.对严重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重点污染源采取限产和临时停产措施(限产企业不得关停环保设施),减少污染排放20%。
Ⅰ级应急响应的措施有:
(1)健康防护措施。
在主要媒体发布健康防护警示:
a.提醒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晨练等体力消耗.
b.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
c.暂停组织老年人活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a.鼓励市民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
b.机动车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c.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排放。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在空气达到严重污染的区域,采取严格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a.视天气情况,对道路、煤堆场、砂石堆场和施工工地等在日常洒水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洒水作业2次。
b.加大对燃煤锅炉、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c.市区建筑、市政及拆迁等建筑工地室外作业一律立即停工(工艺要求、应急抢险工程或不产生扬尘除外);各类施工现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应100%覆盖,裸露场地要保持湿化;拉运散装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运输车辆全部禁行(生活垃圾清运车除外)。
d.严重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重点污染源采取限产和临时停产措施(限产企业不得关停环保设施),减少污染排放30%。
来源:浙江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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