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上一轮中央国家机关新能源电动公务用车试点示范工作期限将至,新一轮试点工作或将开启,近日召开的中央国家机关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专题研讨会或是一个前奏。
新一轮试点将启动
据中国证券报7月23日报道,由中共中央党校机关服务局、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央国家机关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专题研讨会”近日在中央党校召开。会议邀请了科技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市科委、上海市科委、国家电网公司、北汽集团、上汽集团、通用(中国)公司等政府及企业代表,就中央国家机关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路径及相关政策进行了研讨。与会代表介绍了当前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示范应用、充电设施等情况,并就下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发展提出了国家补贴政策、车辆购置、电价优惠、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建议。
分析认为,北汽、上汽新能源汽车领域近来发力公务车市场,有望从新能源公务车市场分得一杯羹。
实际上,上一轮试点工作即将到期。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2012年9月26日在北京共同启动中央国家机关新能源电动公务用车试点示范工作,11个部门首批试用23辆新能源电动汽车作为公务用车。这11个部门分别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国家民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资委、中国工程院和国管局。23辆新能源电动汽车作为公务用车的试用期限为1年,由比亚迪和江淮汽车提供。
今年7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推动节能环保和再生产品消费。政府公务用车、公交车要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步完善配套设施。到2015年,使高效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提高到50%以上。
分析认为,随着上一轮试点工作的结束,下一轮中央国家机关使用新能源汽车试点工作将开启。国家公务用车使用新能源汽车的表态将成为一个推力,而此次研讨会则是一个前奏。
多地出台相关措施
由于续航时间短板、充换电问题等原因,私人市场推广新能源汽车有一定难度。而公务车为集中管理,拥有固定停车场地,充电桩和换电站等基础设施易于实施建设,推广示范效果比私家车明显。
据了解,在公务用车中推广新能源汽车并非首次提出。2009年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提出,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要制订规划,优先在城市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机场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11年11月,工信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该细则明确,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6升,价格不超过12万元;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新能源轿车扣除财政补助后价格不超过18万元。
业内人士指出,除了国家政策之外,多地政府也出台相关措施,在公务用车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的使用。不过,目前来看,推广使用的效果并不好,地方保护主义成为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市场推广的重要障碍。要想真正实现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化,需要让汽车企业的发展与地方政府考核机制脱钩。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综合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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