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山东新能源汽车行业销售收入达到1000亿元,公交、旅游、出租行业节能汽车比重达到50%。
山东省规划,到2015年全省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规模力争达到5万辆,低速电动车30万辆,新能源专用车5万辆,天然气等替代能源汽车5万辆;到2020年分别达到20万辆、100万辆、20万辆、20万辆,新能源汽车行业销售收入达到3000亿元。
山东省还将重点发展车速高于80公里/小时的纯电动乘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包括轿车、微型客车、MPV客车和SUV客车)。
同时,到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车速不低于100公里/小时,纯电驱动模式下综合工况续驶里程分别不低于150公里和50公里;到2020年,各项技术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为支持技术攻关,山东省提出,将以山东省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省汽车电子技术重点实验室)为核心,联合省内外高校汽车工程学院及新能源汽车和关键零部件企业,组建山东省新能源汽车行业技术中心。在节能汽车使用推广方面,山东省表示将在全省17个设区市全面示范推广新能源客车,以行政执法、环卫、快递等领域为重点,加大政府采购力度,重点推广新能源乘用车和中小型客车及新能源专用车。
山东省提出,将因地制宜,适度超前建设慢速充电桩、公共快速充换电站等设施,逐步实现充换电设施建设和管理市场化、社会化,到2015年,山东省投运充换电设施3000个以上。
( 编辑/李艳娇 )
来源:经济导报
作者: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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