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克莱斯勒(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9年1月15日起,召回部分2018款大捷龙PHEV车型如下:
召回范围:
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9月12日期间生产的部分2018款大捷龙PHEV(Pacifica PHEV),共计24辆。
召回原因: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在某些自动重启情况下(车辆已经在混合动力推进模式下运行,汽油发动机试图重启以接管动力系统),发动机可能出现360度不同步,动力总成控制模块软件对这种误同步的检测不是最优化的。在这种情况下,混合动力推进系统中电动机将继续旋转推动发动机,可能导致大量未燃烧燃料进入催化转换器并可能被点燃。不同步的发动机可能导致动力损失和/或潜在的火灾,其中动力损失可能导致没有预警的车辆碰撞,而火灾可增加乘员和车外人员受伤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解决办法:
克莱斯勒(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车辆更新动力总成控制模块的软件,检查并在需要时更换催化转换器,以消除安全隐患。克莱斯勒(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有关用户此次召回事宜。用户可拨打服务热线400-650-0118或向授权经销商进行咨询。用户也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来源:EV知道
作者:谢庆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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