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对汽车行业的监管力度正在不断加强。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对2017年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的18家车辆生产企业进行约谈,并予以通报。
根据《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所谓的“车辆生产一致性”,指的是车辆生产企业要保证车辆产品一致性,即保证实际生产销售的车辆产品的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批准的车辆产品、用于试验的车辆样品、产品合格证及出厂车辆上传信息中的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一致。
而在今年的4月初,因不符合生产一致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工信部已对5家车辆生产企业开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在全联车商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裁曹鹤看来,生产一致性问题在行业内,特别是商用车领域较为普遍,而生产一致性问题之所以在商用车领域普遍存在主要还是厂家受利益驱动所致。
多家企业曾两度上榜
工信部官网信息显示,在对2017年全国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在办理新出厂车辆注册登记时发现的“涉嫌违规”汽车产品进行了逐一核查,确认共有3163辆新出厂车辆存在违规行为。
违规问题主要集中在未按规定安装侧后防护装置、车辆产品标牌,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车辆识别代号打刻不符合国家标准、随意凿改,外廓尺寸和整备质量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整车出厂合格证》参数不一致等方面。
与此同时,工信部还通报了2017年新能源汽车生产一致性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企业实车参数与批准参数不一致、不符合国家标准等有关情况。
而早在2017年6月2日,工信部便发布了《关于对2016年严重违规的20家车辆生产企业的通报》,依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有关规定,工信部将违规车型在公告中予以撤销,并将违规产品数量排名前20的车辆生产企业予以通报。
法治周末记者对比两份通报企业的名单发现,有十三家企业均两次登上榜单,分别是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此外,本次榜上有名的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客车”),曾在今年4月2日已吃到工信部的罚单。
工信部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提到,该部在2017年11月开展车辆生产一致性专项检查,确认亚星客车生产的型号为YBL6121H1QP的客车在转向助力失效时,转向力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工信部认为亚星客车的上述行为不符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中关于生产一致性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工信部责令亚星客车停止生产和销售YBL6121H1QP型客车产品;责成亚星客车进行为期6个月的整改;并且整改期间暂停亚星客车《公告》新产品申报资格。
商用车为主
从工信部近两年的通报情况来看,违规企业主要以生产商用车为主的车企。那么,为何商用车领域会出现如此多生产不一致性的现象?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这主要与商用车定制现象比较多的行业特性有关。
深圳中为智研咨询有限公司研究员程高林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称:“商用车一般是一些大客户,因具有特种用途来定制产品,或者为满足自身特色要求,导致定制需求较多,从而出现生产不一致的现象。”
曹鹤对此表示赞同,他说:“由于整个商用车领域定制情况较为普遍,再加上目前整个商用车行业经营状况不太好,不排除个别商家为了利润,或者说为了实现盈亏平衡,按照用户的要求进行与公告参数不一致的生产,这就造成实际产品与《公告》的不一致。”
“对于商用车来说,我国生产一致性问题会出现在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一方面由于涉及各方利益链条,所以出现了生产一致性问题;另一方面在流通环节(包括使用环节和销售环节),尤其是三四线城市比较普遍,一些人对原有车辆进行了改装,因为如果按照国家制定的标准,过路费、运输费等的成本就会提高很多。”曹鹤向法治周末记者分析说。
曹鹤认为,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生产不一致性的现象还是不应该出现。
据悉,为保证汽车产品的生产一致性,2010年6月,工信部公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并于同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两个月后,工信部联合公安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客车、特别是公交客车生产企业在更换或调整涉及安全、环保等性能的总成、部件时,要严格按照‘同一型式判定’和‘同一型号判定’的原则,开展产品设计、申报和生产,不得擅自更换总成、部件。杜绝违反生产一致性要求,指定特定生产企业和供应商的点单式生产。”
并且针对生产一致性的问题,自2010年以来,国家工信部、公安部等国家相关部门多次开展专项检查。
然而,从目前现状来看,虽然国家多次发文对生产一致性问题进行规制并且严格督查,生产不一致的现象依然存在。
提高违规成本是根本
至于生产一致性问题为何屡禁不止,在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看来,除了受利益驱使外,监管不严也是造成生产一致性问题普遍存在的主要原因。
“在检查过程中,如果每辆车都送检,既不经济、也不现实,必然采用样品送检的办法。这就要求必须加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保证送检车辆与销售车辆的一致性,在实际过程中,相关部门疏于监管。”上述业内人士说。
曹鹤也表示,生产一致性首先是企业的责任,制造厂家要有生产一致性的管理制度,并按期检查生产的产品是否与申报公告的产品相符,尤其是在安全性方面是否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然而,由于政府相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力量不足,导致部分制造企业存在投机取巧行为。即便被查出生产不一致,也不过是取消相关产品的《公告》,相比国外因生产不符合法规产品而导致的巨额罚款,国内的处罚则显得不痛不痒。
《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也明确规定,“对于不能保证产品生产一致性的车辆生产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视情节轻重,依法分别采取通报、限期整改、暂停或撤销‘免予安全技术检验’备案、暂停或撤销其相关产品《公告》等措施”。
深圳中为智研咨询有限公司研究员程高林认为,要想减少甚至杜绝生产一致性违规问题的发生,必须从三个方面努力,即建立第三方完整且独立的检测机构,定期及不定期地进行测评;欢迎消费者及相关其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数据检测,并检举及揭发,开展独立监督;国家应当建立严格的惩罚与激励制度,以“不可违反之代价”惩罚相关车企。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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