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滴滴公布乐清顺风车乘客遇害一事自查进展,宣布自8月27日零时起,将在全国范围内下线顺风车业务,内部重新评估业务模式及产品逻辑,同时免去顺风车事业部总经理及客服副总裁职务。
以下为滴滴出行公告全文:
8月24日17时35分,温州乐清警方接群众报警称其女儿赵某(20岁、乐清人)于当日13时,在虹桥镇乘坐滴滴顺风车前往永嘉。14时许,赵某向朋友发送“救命”讯息后失联。接报后,乐清警方于25日凌晨4时许,在柳市镇抓获犯罪嫌疑人钟某(男、27岁、四川人)。经初步侦查,该滴滴司机钟某交代了对赵某实施强奸,并将其杀害的犯罪事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此时,距离震惊全国的空姐滴滴遇害案也不过三个月,滴滴曾在空姐遇害案后发布了对顺风车整改的相应措施,但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改变。这一次,滴滴能够整改得好吗?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车浩对这一事件进行了深度评论,他认为:“滴滴平台经营的业务有高度风险,此前已有多起案例。在这种情况下,平台如果没有能力与警方建立主动积极沟通的快速渠道,没有针对异常情况的快速发现和处置机制,就不应该再经营此类为陌生人居间联络进而为由此产生的潜在风险进行某种背书担保的业务。”
在他看来,滴滴公司的官方声明(即等警方调查后才能积极配合提供车辆信息)是毫无意义的。因为,配合警方是经营其他任何毫无风险的普通业务甚至公民个人都能做到也必须做的。既然滴滴没有超出一般平均人的风险预防和应对能力,还不如关闭相关业务。按照滴滴现在的声明,如果再有类似危险求救,按现有程序走下来,还是同样的迟钝反应,还是同样的被害结果,不能因为有钱能赔得起,就可以发这种貌似诚恳但毫无实质改进措施的声明。本质上,这是在逃避其必须履行的安全注意义务。
车浩教授还建议,无论专车快车顺风车,进入滴滴平台的,必须强制性在汽车后排座椅扶手边安装一个报警按钮,便于乘客遇险时随时定位报警。滴滴应当与警方建立长效机制,该红纽一响,即格式性地表明有人遇险,同时输送车牌号和定位。
此举从成本和可操作性上来看,首先按现在的技术和批量化降低成本,安装报警按钮并不难办到;其次,主要还是对有歹意的司机起到一个心理强制的威慑效果,因为乘客虽有手机但往往来不及报警也没时间详细说明。这个时候,如果在车辆空间内安置一个明确有效的即时抓捕的威慑符号,且掌握在乘客手中可随时启动,就会打破封闭性,瓦解司机的控制力,进而冷却他的犯罪冲动。乘客上车后,应首先试一下按钮是否正常工作,然后再决定乘车与否。同时,倒逼司机也开行车记录仪,以便于应对乘客诬告。
近年来,民宿、网约车等一系列共享经济产物在资本的助推下迎来飞速发展,但相关犯罪事件却时有发生,用户在得到便利的同时,出行安全也必须要有所保障,这是企业、社会的共同责任。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祝果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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