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金龙汽车发布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厦门金龙旅行车、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于近日分别收到2016年新能源汽车第二批推广补贴款5.86亿元、7.19亿元、5.59亿元。
上述款项系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2016年所售且累计行驶里程达到3万公里的新能源汽车对应的推广补贴。上述18.64亿元推广补贴款项将直接冲减已销售新能源客车形成的应收账款,对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
来源:中国客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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