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曙光股份发布公告称,其母公司曙光集团于1月29日与华泰汽车签署了《关于延期办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49%股权转让手续的协议》,并称确保在4月20日前完成股权转让过户登记和公告。
曙光股份称,经公司进一步核实,华泰汽车与曙光集团未能在2018年1月31日前完成剩余14.49%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工作,原因是为了保障公司各项经营和管理工作平稳过渡,按期完成曙光股份2017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双方一致同意延期转让过户。
据了解,华泰汽车于2017年2月与曙光集团签署了《辽宁曙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其中约定曙光集团将其持有的14.49%曙光股份的股权转让给华泰汽车。
此外,2017年5月19日,双方约定曙光集团将其持有的曙光股份5.28%的股权转让给华泰汽车,这项约定已于2017年7月履约完成。
按照此前双方的约定,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华泰汽车将持有曙光股份19.77%的股权,并且以投票权委托的方式拥有曙光股份1.5%股权,合计占曙光股份股本总额的21.27%。届时,曙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华泰汽车掌门人张秀根、张宏亮。
来源:新京报
作者:王亚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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