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菲斯科电动汽车公司宣布裁员160人,随后数名被解雇职工对该公司提起上诉,指其大规模裁员前未告知员工,这一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
据美国Automotive News网站报道,美国《员工调整和再培训通知法案》(WARN)规定,公司做出裁员决定前至少60天,须通知员工,同时负担其失业后60天的工资和其他福利。申诉人在诉状中称,菲斯科既未告知员工,也未支付酬劳,违反了联邦和加州的WARN规定。
这起诉讼案由已从菲斯科离职的Sven Etzelsberger及其他数名”有相同诉求的菲斯科离职员工”委托Outten & Golden LLP律师事务所提出。几名被解雇员工称,菲斯科并未支付他们遣散费,只是对未使用的假期予以补偿。
诉状指出,菲斯科应为违法行为接受每天500美元的民事处罚,所有受到菲斯科裁员影响的员工也应得到60天内相应的薪资和奖金等补偿。目前,菲斯科尚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4月5日,菲斯科在加利福尼亚州阿纳海姆(Anaheim)总部大会上宣布,裁撤大约160名普通员工。知情人士透露,菲斯科将保留大约53名高管,并继续寻找买家。另据媒体披露,菲斯科最早将于4月申请破产。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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