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三菱汽车公司近日宣布,该公司携其在新加坡的子公司已经与新加坡政府签订了电动车的推广协议。
三菱 i-MiEVs 试跑
根据协议,日本三菱汽车在2011年将向新加坡政府的电动车跨机构工作组(EDB)提供i-MiEVs电动车用于道路测试,以评估电动车在热带岛国(新加坡当地)行驶的效能,为全面在新加坡推行电动车寻求可能性。
据悉,电动车跨机构工作组由新加坡能源市场管理局(EMA)和陆路交通管理局(LTA)组成的,该机构曾委托德国博世集团为电动车基础设施供应商,负责为新加坡制造充电设施。
2009年5月,新加坡政府曾宣布拨款2000万新元(约合1亿人民币),推出为期三年的电动车试验计划,邀请在新加坡当地注册的私人企业参与。首批参与新加坡电动汽车试用项目的电动汽车是三菱i-MiEVs,预计到2011年其他车企的电动汽车也将参与进来。(编辑:李艳娇)
来源:盖世汽车网
作者: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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