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陕汽)乌海新能源汽车项目位于内蒙古乌海市海渤湾区千里山工业园内,该项目占地1200亩,2010年8月动工,翌年元月宣布下线。作者近日调查发现:该项目未获得有关部委的立项审批,建设所用土地也同样没有取得使用权。
据乌海市海渤湾区国土局一秦姓副局长证实:因没有通过自治区经信委的立项审批,按照程序,国土部门不能对”陕汽乌海新能源汽车”供地,项目虽已建成但属于未批先建。千里山工业园管委会方面亦称:国家对新能源汽车有着严格的准入制度,”陕汽乌海新能源汽车”目前还在走立项审批程序,没有立项批文国土部门就无法为其办理相关的用地手续。尽管项目已投产,但手续还需尽快完善。
国家工信部早在2009年就已经发布公告,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做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一个基本条件是:新建汽车企业或现有汽车企业跨产品类别生产其他类别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先行办理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手续。
( 编辑/董海荣 )
来源:中国网
作者: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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