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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马来西亚反垄断监管机构提议,将对东南亚打车软件巨头Grab处以逾8600万林吉特(约合2050万美元)的罚款,原因是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司机施加限制性条款,以阻止司机为竞争对手推广和提供广告服务。
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裁定,Grab扭曲了相关市场的竞争,并决定自周四(10月3日)起每天对Grab罚款1.5万林吉特,以督促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这不是Grab首次被国家级反垄断监管机构处以罚款。一年之前(2018年3月),Uber欲将其东南亚业务出售给新加坡对手Grab之际,就遭到了新加坡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CCCS)的调查。该机构称,双方的合并交易会削弱市场竞争,因此决定对Uber和Grab分别处以660万新元、640万新元的罚款,以阻止该交易,并命令Grab取消与司机和出租车车队达成的排他性安排。CCCS CEO杜汉立(Toh Han Li)评价该交易:“剔除了Grab最大对手,损害了新加坡司机和乘客的利益。”
这项交易也在同期引起了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多国反垄断相关机构的注意。虽然Uber和Grab都坚称合并交易并没有违反竞争法,但新加坡反垄断机构依旧对双方处以1300万新元(约合950万美元)的罚款,并命令Uber将其当地租赁业务的汽车出售给任何能够提供合理报价的对手。
目前,Grab在东南亚网约车市场占据着绝对的市场份额,且仍不断扩张。一方面,Grab在持续融资。在去年宣布要在2018年6月至今年年底前筹集65亿美元以巩固其在东南亚市场的地位后,Grab已经获得Booking、景顺、软银愿景基金等多家知名机构的注资。另一方面,Grab正不断由网约车平台向数字化基础服务商转变。从在越南、印尼等地持续大规模投资数十亿美元,到拟收购印尼电子钱包DANA多数股权,再到宣布与喜力合作,Grab不断扩张网约车以外的业务。
Grab的大肆扩张并非没有收获。不久前,Grab餐饮外卖业务Grabfood的地区负责人林可杰表示,餐饮外卖服务的利润率高于网约车服务,这将使Grab实现长期盈利。事实上,Grab表示,公司餐饮外卖业务的GMV在今年6月同比增长了900%, 外卖订单量增长了7倍,目前该业务占Grab总交易额的20%。主营业务之外,Grab正在持续寻找新的增长点。
来源:亿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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