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此文原发布于2013年第三期《第一电动月刊》,当期封面故事是“追问补贴”,本文为卷首语。当时正值新旧推广阶段转换之际,我们回溯反思补贴措施,提出了我们的建议。如今,骗补核查结果公布,五个典型骗补案例被曝光。另外,与2013年的情况类似,新能源汽车行业迄今也一直在等待关于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的修订。
第一电动编辑部特重发此文,以期待更好的补贴新政。
两会之后,盛夏之前,新能源汽车补贴的新政策将揭开面纱。
博弈还在继续。就在3月中旬,六个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的负责人,应中央部委召集,赴京参加会议,提出了各自对新政策的意见。此前的两会,利益相关者纷纷发声,要补贴、争补贴,不绝于耳。补贴之于新能源汽车行业,如指针之于迷途行者。
大规模的补贴不可避免,但无论回望历史,还是远观他国,都提醒我们,必须寻找最不坏的补贴。
要寻找最不坏的补贴,先认清最坏的补贴。
补贴之罪源于补贴自身——取财政收入,投入企业,增其实力,以收公共长期利益。
财政收入是公众资金,应当用于公共服务,不应投向竞争性行业,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加大民众财政负担。此罪一。
有关行业发展的知识、信息散见于市场各个角落。唯有置身其中者,才能获悉早春消息,投入资源,赚取利润。而在一个“好的市场经济”中,个人、企业之利,也将是公众之利。哪种技术能有效利用能源、便利出行,同时不污染环境?只有各种技术的竞相创新、携手竞争,由时间给出答案。政府要代替市场做商业判断,替消费者选择企业,根据何在?政府并不比民众、企业更具能力,更能识别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其选择难免有误。另外,补贴一出,就引逐利者。补贴难免倾向有利益关系的国有企业、大型企业。此罪二。
最坏的补贴则呈现此机制之弊的极端:豪取公共财政,胡乱投放或投往利益相关者,养活、养肥低效企业,有损公众利益。
因此,最不坏的补贴应透明地决策、发放、验收。当每一笔补贴都能被清晰追踪,其决策者、执行者才会谨慎行事。于此,美国政府的做法已经提供了参考。
最不坏的补贴应自我设限:金额有限制,实施有时限,发放有条件。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据称将延续三年,但总金额也应明确,原来享受补贴的企业、地方政府,也需兑现既有承诺,才能继续申领新补贴。
最不坏的补贴应当开放竞争,既容纳不同技术路线,也容纳不同属地企业。工信部部长苗圩称,新的补贴政策将不问技术路线,只论节油效果——这正是正确的方向。但如何防止地方政府再举地方保护的大旗,有待新政策的机制设计。
我们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补贴,建言设计出补贴的好机制,让补贴避其所短。
作者:第一电动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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