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昨天披露,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确定第一批28个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或区域名单。包括北京、天津、太原等。
2013年9月,4部委发布《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示范城市或区域必须满足相关条件,包括:2013-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万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等。
新能源汽车
国元证券投资顾问曾宏宇认为,数据显示,2012年全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仅为1.2万辆,市场对新能源汽车叫好不叫座,但其推广是势在必行,特别是空气污染较为严重的大中型城市,政府对市场的引导、相关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厂商的技术不断完善将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起到帮助作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市场对于新能源汽车的炒作也由来已久,部分公司已被过度炒作,投资者需注意风险控制。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正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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