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2020年中办、国办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继续推动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1年2月,中国汽研向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申请《“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车用燃料电池电池发动机》、《“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燃料电池城市客车》团体标准立项;2021年4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对两项标准进行了立项公示;2021年5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正式下文通知完成两项团体标准立项,项目号分别为2021-14,2021-15。
意见征求
现《“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车用燃料电池发动机》、《“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燃料电池城市客车》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发布上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2021年7月23日
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
http://www.ttbz.org.cn/Home/Show/25859
意见可反馈至:
赵红全
zhaohongquan@caam.org.cn
010-63979900-5048
评价指标
车用燃料电池发动机“领跑者”标准的评价指标包括:
基础指标:气密性、绝缘强度、紧急停机功能、防水防尘等级;
核心指标:额定功率、质量比功率、动态响应、起动特性、低温冷启动能力;
创新性指标:噪声、可靠性故障率、耐振动特性、系统效率。
燃料电池城市客车“领跑者”标准的评价指标包括:
基础指标:燃料电池汽车安全性;
核心指标:动力性、续驶里程、制动性、噪声;
创新性指标:乘坐舒适性、环境适应性、电性能、经济性、安全性、电磁兼容。
在标准研究制定工作过程中,与行业专家进行了多次研讨并开展了广泛的调研和大量的试验验证工作,得到了相关系统及车辆生产企业的支持,取得了大量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标准的制定质量。
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通过调动第三方评估机构,针对消费品、装备制造和服务三个领域中的不同产品和服务类别,开展企业标准水平评估以及产品或服务质量评价,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确定企业标准“领跑者”,推动形成多方参与、持续提升、闭环反馈的动态调整机制,引导企业标准水平提升,引领产品和服务质量升级。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中国新能源汽车评价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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