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2020年中办、国办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继续推动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高质量发展。2021年2月,中国汽研向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申请《“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纯电动城市客车》、《“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纯电动轻型货车》团体标准立项。2021年4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对《“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纯电动城市客车》、《“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纯电动轻型货车》进行了立项公示。2021年5月,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正式下文通知《“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纯电动城市客车》、《“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纯电动轻型货车》完成团体标准立项,项目号分别为2021-16,2021-17。
意见征求
现《“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纯电动轻型货车》、《“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纯电动城市客车》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发布上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3日。
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
http://www.ttbz.org.cn/Home/Show/25859
意见可反馈至:
联系人:赵红全
联系方式:
zhaohongquan@caam.org.cn、
010-63979900-5048
评价指标
纯电动城市客车“领跑者”标准的评价指标包括:
基础指标:电动客车安全要求
核心指标:动力性、续航、制动性、噪声
创新性指标:运营效率、充电效能、环境适应性、乘车体验、健康环保
纯电动轻型货车“领跑者”标准的评价指标包括:
基础指标: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核心指标:动力性、续航、制动性、噪声
创新性指标:环境适应性、充电效能、运营效率、安全可靠
在标准研究制定工作过程中,与行业专家进行了多次研讨并开展了广泛的调研和大量的试验验证工作,得到了相关车辆生产企业的支持,取得了大量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标准的制定质量。
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通过调动第三方评估机构,针对消费品、装备制造和服务三个领域中的不同产品和服务类别,开展企业标准水平评估以及产品或服务质量评价,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确定企业标准“领跑者”,推动形成多方参与、持续提升、闭环反馈的动态调整机制,引导企业标准水平提升,引领产品和服务质量升级。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中国新能源汽车评价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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