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在部分管制区域、部分限定路段试点法律法规突破,满足智能网联汽车上路测试需要。”全国人大代表、上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虹在今年两会提交了《关于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建议》。此外,陈虹还提交了《关于阶段性放宽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限制促进消费的建议》以及《关于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逐步开放城市限购限行的建议》。
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在陈虹看来,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在核心零部件与整车系统集成、信息交互、基础设施建设、测试区建设、人工智能技术等方面均有一定突破。但需要清醒地看到,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特别是产业化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落地应用受政策法规制约;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周期长。
资料显示,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法律法规问题主要集中在产品流通、上路行驶、事故责任和保险、网络安全、地理测绘等环节,涉及约26部法律法规。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试车”,第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参照高速公路管理的规定执行”。《公路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制造厂和其他单位不得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对此,陈虹建议,在部分管制区域、部分限定路段试点法律法规突破,满足智能网联汽车上路测试需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如长三角),选择整体环境较好的区域(如上海临港东海大桥、嘉定汽车城),建设高度自动驾驶(L3级别以上)先行示范区,并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在示范区内试点突破法律法规限制,允许高度自动驾驶车辆上高速、高架道路进行测试及示范应用,在特定区域率先试点无安全员的自动驾驶载人、载货商业化应用。
对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周期长的问题,陈虹建议,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推动智能汽车产业“新基建”。依托国家2020年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宽带网络和5G领域),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从5G新型基础设施、智能网联汽车、智慧交通系统等方面入手,加快构建智能汽车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培育相关的创新链和产业链。
阶段性放宽公积金提取限制促进消费
陈虹提交的《关于阶段性放宽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限制促进消费的建议》指出,近年来,公积金缴存余额逐年上升,部分余额成为“沉睡”资金;公积金的提取限制有所放宽,但公积金作为职工重要的收入组成部分,可支配性非常有限,制约了部分消费潜能。
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阶段性放宽公积金提取限制在当前形势下是一种多赢举措,陈虹建议,阶段性放宽公积金可提取的用途范围,在原有的购房、租房用途基础上,将其它家庭重大开支纳入可提取范围,如购买汽车、房屋室内装修、购买大型家电等;允许以家庭为单位因同一用途提取公积金,鼓励各地优化公积金的申请、审批和提取流程,充分利用互联网工具,推广线上办理。
陈虹建议,2020年6月至12月为该方案试行阶段,后续可视情况进行调整。
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逐步开放城市限购限行
在《关于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逐步开放城市限购限行的建议》中,陈虹指出,随着近年来私家车的普及,汽车保有量增加带来的道路拥堵和城市的交通管理持续优化,成为一对长期相伴而生的主题。从当前科技进展和国外先导国家经验来看,充分利用国内大数据、云计算以及5G技术,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配合市场化调节手段,实现从车辆拥有管理到使用管理,逐步开放城市限购限行。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成为汽车制造的强国,释放汽车消费拉动内需,陈虹建议,做好城市交通基础信息的数字化积累,加速以大数据、智慧交通管理的方式代替简单的限行。在新基建的推动下,特别是5G及大数据中心建设会大幅提速,将互联网路况数据与交通管理数据融合,就能实现对人、车、路、交通设施、交通状况的透彻感知。同时可通过划定电子区域,对拥堵区域进行动态管理,增加高峰时段进入成本,通过市场化的方式逐步取代限行。
陈虹还建议,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算法对城市停车进行动态疏导和定价调节管理,例如加大各类停车场的智能化改造,实现实时信息更新;同时通过增加小区立体停车库改造及构建共享平台,来化解停车难的问题。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车资本
本文地址:https://www.d1ev.com/kol/116726
本文由第一电动网大牛说作者撰写,他们为本文的真实性和中立性负责,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第一电动网。本文版权归原创作者和第一电动网(www.d1ev.com)所有,如需转载需得到双方授权,同时务必注明来源和作者。
欢迎加入第一电动网大牛说作者,注册会员登录后即可在线投稿,请在会员资料留下QQ、手机、邮箱等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在第一时间与您沟通稿件,如有问题请发送邮件至 content@d1ev.com。
文中图片源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admin#d1ev.com(#替换成@)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