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近日向美国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提出申请,希望NHTSA让其FCV氢燃料电池车能不适用于联邦安全条例,从而在美国市场正式销售。
根据现行的美国联邦安全条例规定,电动车必须将高压组件隔离,或者将电压降低到一定水平。以在意外导致的系统损坏中防止乘员被电击。美国《联邦公报》称:“丰田表示由于FCV本身设计特征的原因,不能达到上述要求。”
据彭博社报道,丰田在申请中提到,FCV氢燃料电池车本身的设计中就包含了在低速事故中切断电动系统的内容。因此,没有必要没有必要再为此增加专门的切断电源的配置。同时,丰田还称,与符合该条例的车型相比,FCV氢动车的整体安全指数与之相同甚至表现更佳。而那些车型都装载了在发生事故时切断电源的装置。
丰田向NHTSA提出的申请中,包括希望NHTSA能FCV氢燃料电池车能不适用于联邦安全条例,以及每年在美出售至多2,500辆FCV氢动车等内容。目前,NHTSA正在听取公众意见,尚未给出最后的决定。
来源:凤凰汽车
作者: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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