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汽EU260乐途plus版上市了,车型售价23.99万元,补贴后售价为12.99万元。北汽EU260乐途plus与EU260乐享版在外观和内饰造型上没有变化,但在配置上进行了简化,应该是为了降低成本,用价格优势赢取一些客户所作出的选择。为了让大家更加清晰的消费,我们把它的竞品车型请出来做了对比分析,让您有个清晰对比,希望能够解决您的购买疑惑。
外观尺寸对比
比亚迪e5和帝豪EV精英版是当仁不让的竞争对手,他们同属于紧凑型车级别三厢车,官方售价只相差100元。国家/地方补贴方面三款车型都是5.5万,在不考虑4S优惠价格的情况下,差距都不大。
外观上,北汽EU260乐途plus流淌着萨博9-3的平台血统,基于绅宝打造而来车身非常受青睐。
『北汽EU260车型』
比亚迪e5很大程度上沿用了速锐车型的设计,前格栅同样采用了大面积镀铬材质,并且加入了蓝色装饰条,显得更加时尚有科技范儿。LED发光源、透镜、氙灯灯眉,使e5的灯光配置有了一个较大的提升,并且内部做了熏黑处理,这样整个车就显得更加富有动感。
『比亚迪e5』
帝豪EV延续家族年轻时尚的风格,盾牌式前格栅增加了亮蓝色造型,彰显出电动车环保节能的独特个性,整个车型稳重大方。
『帝豪EV』
在车身尺寸方面,三款车在轴距上比亚迪e5胜出,但在宽度和高度上北汽EU260乐途plus占据了优势,尺寸方面是如果你没有概念的话,那么在车身的美观程度就更加模糊了,因为三款车都很时尚,基本上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里就不做一一评述,总之如果你是个外貌控,那么挑你喜欢的准没错。
[page]
内饰、配置、空间对比
内饰方面虽然也是个人的感觉最重要,但我要说北汽EU260乐途plus绝对可以说是超具科技感,超大的屏幕非常带感。退而求其次那应该选择帝豪EV,吸引眼球的地方就是它的流线感强烈的银色装饰条,这样的中控设计绝对可以称得上时尚。令人很平静的就是比亚迪e5了,虽然也用了大面积的银色面板,但设计上非常中规中矩,没有太多新意。
配置上,北汽EU260乐途plus做了减法,为了打价格战,把貌似是无关紧要的配置给删减了。三款车在配置上各有千秋,看你是不是很在意这些配备,适合自己的才是正确的选择,不是吗?
多媒体配置可圈可点的是导航、定位互动服务、中控彩色大屏、和蓝牙电话任然是很方便,车内空气调节是另外两个竞争对手所没有的。在这一方面比亚迪e5明显比两个竞品有欠缺,做的还不够好。
空间方面,三款车型在驾乘空间体验上不相上下,但在储物方面帝豪EV的放东西位置较多,所以占据明显优势。而后备箱容积方面也是帝豪EV胜出,这一原因也是受它没有备胎影响吧。
论舒适度而言北汽EU260乐途plus与比亚迪e5相差不多,帝豪EV相对来说比较不错,支撑力与包裹性都很令人满意,而且后排座椅具有中央扶手,这一项在购车选择中是个加分项。
[page]
电池、动力对比
大家最关心的动力方面来了,北汽北汽EU260乐途plus最大动力可达136马力,比亚迪e5还是很牛的达到了218马力,帝豪EV相比较而言就少一些了动力为129马力。
北汽EU260乐途plus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它的续航里程可达到260km,而三款车在续航里程,首选的应该是比亚迪e5,它的官方续航里程可达到惊人的305km,排行第三的是帝豪EV仅次于北汽EU260为253km。
充电时长方面,在用3.3kW的充电系统情况下,北汽EU260乐途plus比较占据优势,慢充情况下6-7小时即可充满,帝豪EV官方给出的充电时间是14小时,比亚迪e5慢充具网友反映需要12.8小时,帝豪EV官方给出的充电时间是14小时。
电池质保方面北汽EU260乐途plus为8年或15万公里,比亚迪e5的时间是6年或15万公里,帝豪EV的质保时间是8年或12万公里。相对来讲比亚迪的电池保养周几要短一些。
总结:三款车的选择还很纠结,外观和配置方面的选择需要跟着个人需求和感觉走,这里就不多说了。就电池的的续航里程和动力来讲,还是比亚迪E5比较让人踏实,比亚迪的电池技术值得称赞。而帝豪EV在乘坐舒适和空间利用来说还是比较有竞争力。北汽EU260乐途plus的优势在于超具科技范儿的大屏幕非常有诱惑力,电池寿命和充电技术方面,还是占据一席之地的,如果均衡考虑我还是会选择北汽作为第一款电动车代步工具,既有面儿又不缺乏动力续航能力,相信您心理也有了结果。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赵迪安
本文地址:https://www.d1ev.com/carnews/daogou/45855
本文版权为第一电动网(www.d1ev.com)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平台不得引用、复制、转载、摘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上述内容或建立镜像。违反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版权合作及网站合作电话:17001180190
文中图片源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admin#d1ev.com(#替换成@)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