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公安部近日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针对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暴露的问题,扩大了自动紧急制动系统、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等安全装置的配备要求,以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同时,增加了新能源汽车和辅助驾驶汽车的安全技术要求,以促进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在货车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要求所有货车(垃圾车、低速汽车除外)装备自动紧急制动系统,总质量大于或等于4500kg的货车应装备车道偏离预警功能,≥12000kg危险货运车须具备电控制动、驾驶人注意力监测及爆胎应急装置,所有货车应装备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等。集装箱运输车改为单层骨架,纯电动牵引车需加侧面防护,储气筒工作气压提升至≥1000kPa。此外,还增加了全景影像监测系统、盲区监测系统的应用,以及驾驶人注意力监测系统等。
在客车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所有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客车装备自动紧急制动系统和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车长大于或等于6m的客车应装备全景影像监测系统或盲区监测系统,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应装备驾驶人注意力监测系统等。
新能源汽车方面,征求意见稿增加了A型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统要求,规范“单踏板”制动减速度≤0.8m/s²、踏板误踩抑制、上电默认百公里加速≥5秒、车载娱乐10km/h以上自动关闭、动力
电池定向泄压等要求,降低起步失控与误操作风险。同时,明确
纯电动汽车、插电式
混合动力汽车的动力电池应符合GB 38031的规定,并设有定向泄压和压力平衡装置。

来源:一电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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