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公开征求《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安全技术要求》明确指出,每个车门应配置具备机械释放功能的车外门把手,并在锁止状态下,即使发生事故也能不借助工具开启车门。同时,车门外把手在任意状态时,相对车身表面应具备不小于60mm x 20mm×25mm的手部操作空间,以提升救援便利性。这一规定实际上禁止了“全隐藏式”车外门把手的设计,旨在解决全隐藏式电动门把手操作不便和安全性不足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智能电动化转型的深入,越来越多的车企采用了全隐藏式或半隐藏式电动车门把手设计,以追求美观、科技感和降低风阻。然而,隐藏式电动门把手的高故障率和安全性问题也随之暴露。中保研碰撞测试显示,配备电子门把手的车型在侧面碰撞后,车门弹出成功率远低于机械门把手。此外,消费者协会统计显示,因隐藏式门把手夹伤儿童手指的投诉同比增长132%。
为应对电动隐藏式车门把手新技术、新安全需求,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北京车和家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等成立了汽车门把手标准起草组,开展标准研究与制定工作。标准起草组建议“安全技术要求”标准的实施日期为2027年1月1日,并设定一定的过渡期。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应满足除操作空间外的要求,第7个月应满足全部要求;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第19个月应满足全部要求。

来源:一电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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