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新能源汽车辅助驾驶功能与宣传不符引发的纠纷案件。2020年12月,舒某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混合动力越野车,该车型宣传具备主动刹车安全系统。然而,舒某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车辆的主动刹车功能在车速5公里、距离危险目标20公分时才启动,且功能时有时无,导致两起交通事故。
法院查明,车辆说明书显示自动制动功能激活车速范围是5-250km/h。经鉴定,案涉车辆的主动刹车及警示提醒功能在行驶过程中失灵,正常触发时与说明书中释明的理想状态下存在极大的功能限制。最终,法院判决销售公司退还舒某购车款210300元,并支付鉴定费10000元,共计220300元;舒某同时退还所售车辆。大某汽车公司对春某公司履行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官指出,虽然车辆预碰撞安全系统存在质量瑕疵,但不能证实经营者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故不支持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
来源:一电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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