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北京、南京、广西西宁、四川、金华、福建、河北、中山、深圳、武汉10省市出台新能源汽车宏观综合政策。2017年1-9月共有38省市出台47项新能源汽车宏观综合政策。
除了宏观政策外,2017年1-9月共有34省市出台38项新能源汽车补贴相关政策。【2017年34省市出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2017年1-9月共有40省市出台50项充电设施建设政策。【2017年共有40省市出台50项充电政策】
2017年1-9月新能源汽车产业宏观政策(第一电动网制表) | |
省市 |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 |
北京 | |
上海 | |
东莞 | |
中山 | |
安徽 | |
合肥 | |
杭州 | |
金华 | |
湖州 | |
四川 | |
重庆 | |
成都 | |
南充 | |
广元 | |
贵阳 | |
呼和浩特 | |
深圳 | |
连云港 | |
海南 | |
三亚 | |
河北 | |
天津 | |
山西 | |
西安 | |
安康 | |
湖北 | |
武汉 | |
柳州 | |
南宁 | |
江苏 | |
苏州 | |
南京 | |
镇江 | |
西宁 | |
内蒙古 | |
云南 | |
福建 | |
9月出台的新能源汽车宏观综合政策
北京
9月11日,北京经信委、发改委、科委、城市管理委、质监局联合发布了《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管理细则》。
《细则》对新能源商用车生产企业提出了九大条件,其中包括:首款新能源商用车产品取得新车公告满3年(含)以上,客车企业首款新能源商用车产品取得公告5年(含)以上。整车企业及核心配套零部件企业三年内未出现产品缺陷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且无因违法违规或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导致的处罚记录。企业研发人员不低于200人,具有三电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或验证能力。在北京市设有3家(含)以上授权合作的维修服务中心,每个中心配备不少于5个社会公用充电桩。对车辆提供部低于3年或6万公里,关键零部件不低于5年或20万公里的质保期限。建立完善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处理体系等。
南京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公布的《南京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定下了未来四年南京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小目标”,还将在目前道路临时停车泊位1小时内免费基础上,研究出台社会经营性停车场对新能源乘用车实施优惠收费政策。值得一提的是,当南京为缓解交通拥堵、改善大气环境而采取机动车限行、限购等措施时,新能源汽车不受限制。
广西南宁
9月30日,新修订的《南宁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布,城市道路停放区、道路停车泊位及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和交通建设公共资金建设的停车场,对具有新能源汽车识别标识的新能源汽车减半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
四川
9月27日,四川省印发了《四川省“十三五”汽车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目标,打造1-2户四川品牌新能源汽车整车龙头企业,培育3-5户知名品牌企业,形成比较完备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研发、制造、应用、服务体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能达30万辆,产业总产值突破千亿元。新能源汽车“三电”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重点培育8-10家知名品牌企业。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网络化、便利化。绿色发展水平大幅提高,新车平均燃料消耗量乘用车降到5.0升/百公里、节能型汽车燃料消耗量降到4.5升/百公里以下、商用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新能源汽车能耗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金华
近日,金华市发布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显示,申请准入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当符合四大条件: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以及相同类别的常规汽车产品相关标准。 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的安全技术条件。
福建
9月26日,福建发布《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0年)》,2017—2020年,福建省推广新能源汽车数量占全省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2%、3%、4%、5%。
到2020年,省内新能源汽车产能达到30万辆,实现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产值突破1800亿元,形成福莆宁、厦漳泉、闽西北三大新能源汽车整车基地和宁德、漳州两个动力电池基地及电机、电控等产业龙头企业。培育产值超100亿元企业3家,产值50至100亿元企业5家,产值10至50亿元企业10家。形成一批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在国内拥有领先地位,国际上拥有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和零部件龙头企业。
到2020年,全省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辆中全部采用新能源车,并加快存量传统燃料公交车更新置换为新能源车的步伐;国际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内新增和更新的客运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车。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公共机构以及环卫、物流、邮政、机场通勤领域新增和更新车辆时,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应逐年增加;积极引导新增巡游出租车和网约出租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给予新能源汽车销售奖励,重大研发创新平台补贴,科研项目配套奖励,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和扩大有效投资,鼓励新能源汽车租赁等新模式发展,在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等优惠政策。
河北
近日,河北省发布的《河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明确,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方面,按照“同步推进、适度超前”原则,以高速公路服务区、京津冀城际连接通道、省内城际公路等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城区充电设施建设,逐步形成快速充电服务网络;到2020年基本建成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形成2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能力。
中山
近日,中山市发布《中山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到2020年,中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累计超过5000辆,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占全部公交车比例超过75%,其中纯电动公交车占比超过65%。
深圳
9月13日,深圳交警发布《关于对异地号牌载货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10月1日起,深圳在全市范围内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货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外地号牌的新能源车等不受此限制。
武汉
近日,武汉正式发布《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2017年-2020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数量分别不低于3000辆、4000辆、5000辆、6000辆,累计达到18000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数量居我国中部城市前列。
2020年,重点培育和引进若干家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引进或成立若干家新能源汽车研发中心和检验检测机构,逐步形成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新型生态,新能源汽车产值在全市汽车产业中占比达到5%以上。
2017年-2020年,全市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交(直)流充电桩数量分布不低于3000个、3500个、4000个、4500个,累计达到15000个,能够基本满足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8月出台的新能源汽车宏观综合政策
8月,安徽、苏州、合肥、西安、杭州、重庆六省市出台新能源汽车产业综合政策。
安徽
8月2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明确,对经审核认定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给予承担单位投入最高5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3000万元。补助资金采取分期分批拨付方式,项目启动后拨付40%,中期评估通过后再拨付50%,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再拨付剩余10%资金。
苏州
苏州市经信委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表示为进一步提高苏州市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范围覆盖苏州市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及其动力电池、充电基础设施,重点是2017年1月1日之前投入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
合肥
合肥市发布《合肥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管理细则(2017年修订)》,要求非本市注册的整车生产企业需在肥成立专业从事新能源汽车销售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认缴期限不超过1年),且在产品销售周期内无工商行政处罚及投诉情况。
西安
西安市发布《关于接入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的通知》,要求所有在西安市备案、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包含私人领域、公共领域)和所有在西安市建设运营的公共、专用充电设施均需接入市级平台,鼓励有条件的私人用充电设施接入市级平台。
杭州
杭州根据当地最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要求,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参与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企业及车型备案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非在杭注册的生产企业需工商注册登记或委托一家在杭州主城区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销售机构申请备案。
重庆
近日,重庆市发布《重庆市新能源汽车路桥通行年费免缴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在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免缴主城区路桥通行年费。其中,已上牌车辆可申请退返缴纳的2017年1月1日至本细则颁发日期间的路桥通行年费。
2017年1-7月出台的新能源汽车宏观综合政策
2017年1-7月共有28省市出台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政策。湖北、三亚、江苏、云南、南充、连云港、呼和浩特、东莞、安徽等省市出台了新能源汽车十三五发展规划,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发展目标。
省市 | 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 | 简要 |
北京 | 2016年度在本市备案的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 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 | |
2017年以前在本市完成备案的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需重新核定, 原备案信息不再作为享受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车单独号牌配置及市级财政补贴政策的依据。 | ||
顺义 | 顺义区每年推广应用500辆以上新能源汽车,力争到2020年累计推广应用各类新能源汽车2000辆以上。 到2020年力争新增公共充电桩2000个,充电站20座,实现城区一公里范围全覆盖。 | |
上海 | 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国家新能源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受理上海市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备案登记申请。 | |
到2020年,保持并巩固上海智能网联汽车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力争在局部领域达到全球领先水平,努力建成全国领先、世界一流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 | ||
东莞 | 2017年生产或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必须安装车载终端等远程监控设备。 2016年及以前已出厂或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应为用户提供无偿加装服务。 | |
安徽 | 到2020年,汽车销售规模达到200万辆,新能源汽车将占自主品牌五分之一。 | |
合肥 | 销售及售后服务机构需配备一定数量新能源汽车专业技术人员、 专用维修工位及专用维修工具。每家机构需配备一定数量交流和直流充电桩,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承诺对社会开放,并对其进行有效监控。 | |
成都 | 新能源汽车在本市域内出行不受尾号限行限制。3年内逐步取消燃油货运车辆入城证发放 (除认定的特种货运车辆外),纯电动城市物流配送车入城不受限。 | |
贵阳 | 贵阳市补助标准按照贵州省升级补助标准的100%进行跟进补助, 国家、省、市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 |
东莞 | 到2020年,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4万辆以上。 在市内各区域及城际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约300座充电站、53000个充电桩。 | |
呼和浩特 | 新能源汽车销售商在呼和浩特销售新能源汽车, 应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登记。 | |
镇江 | 到2020年,累计建设充电桩8000个以上,力争建成充电桩1万个,满足1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的需求。 今后四年间,我市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标准车1.6万辆以上。 | |
成都 | 到2018年底,基本形成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络,服务网点达到2500个,充电桩达到10000个; 到2020年底,形成覆盖广泛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络,服务网点达到5000个,充电桩达到20000个。 | |
深圳 | 鼓励汽车租赁经营者使用新能源汽车开展租赁服务,分时租赁经营者应当使用纯电动车辆开展分时租赁业务。 深圳市汽车租赁经营实行备案管理,汽车租赁经营者应依法进行经营主体备案和车辆备案。 | |
广元 | 加快纯电动公交车示范建设、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制定落实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广元市财政拟按中央补贴标准的25%再给予地方补贴。 | |
连云港 | 到2020年连云港市计划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达到20000辆,建设充电桩5000个。 | |
湖州 | 力争2017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达4100辆标车以上,其中市本级推广应用2600辆标车。 力争2017年全市新建充电站12座,公共充电桩380个。 | |
安康 | 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成集中式充电站20座,分散式充电桩2100个。 | |
海南 | 2017年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总量为4960辆。2017年新增和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60%; 环卫、物流、邮政、机场用车、旅游景区用车新增和更换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 | |
天津 | 对在天津市进行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 生产企业和产品进行更加全面和严格的规范化管理, 确保在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安全运行。 | |
山西 | 2017年,推进一批重点项目投产或部分投产,力争全年完成投资50亿元以上; 推动一批龙头企业实现规模化生产,全省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达到10万辆。 | |
西安 | 允许新能源汽车在市内公交专用道行驶。新能源汽车不受冬防期市区道路限行等交通管制限制; 对从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车给予通行便利,不受市区道路限时限行的交通管制限制。 | |
南充 | 到2020年,完成“千亿百家”计划,年生产整车规模达15万台(含专用车),产业产值超1000亿元, 培育出100家产值3亿元以上的专业化程度较高、研发实力较强的小巨人型汽车零部件及机械制造企业。 | |
湖北 | 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能达到50万辆/年, 主营业务收入1500亿元。 | |
柳州 | 到2020年,柳州市新能源汽车形成年产40万辆的生产能力, 2016-2020年全市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量突破30万辆。 | |
三亚 | 到2020年底全市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6000辆(其中, 2016年为600辆),建设充电桩5600个。 | |
江苏 | “十三五”期间,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标准车超过25万辆。 到2020年,累计建设充电桩约17万个,力争建成充电桩20万个, 满足20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的需求。 | |
西宁 | 到2020年,西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方面走在全国省会城市前列, 预计到2020年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不少于10000辆。 | |
内蒙古 | 到2020年,全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达到10万辆(标准车)。 | |
云南 | 到2020年形成年产30万辆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并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 机场、车站、大型公共服务场所等充电设施全覆盖。 |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李艳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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